张沣丹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鄠邑区秦岭北麓生态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科学规划秦岭北麓鄠邑段发展的建议》(第152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主体
您提出的“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主体,明确责任,监管衔接,增强监管效力,改善环保监控、管理上因条块分割、各自为政形成的监管不力状况,加强对行政执法主体的监督”非常好,我们深表认同,也将积极向省市相关部门反馈(我局无制定相关政策的权限)。鄠邑区编委于2023年5月制定印发了《西安市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了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及属地责任,我局将积极履行区委秦保委职责,督促相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同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公众的监督,提升监管效力。
二、制定特色峪口发展规划
率先实行“峪口峪道三色管理制度”,将沿山20个峪口峪道根据不同的生态功能,分为“三色”管理:第一类红色管理(3个),为禁止出入;第二类黄色管理(13个),为管控出入;第三类绿色管理(4个),为正常出入。全面开展峪口峪道修复治理三年行动,对秦岭保护区峪口峪道进行全面治理、深度保护,对进山所有道路整修铺设沥青,着力打造秦岭北麓生态修复示范廊道。创新实施峪口峪道志愿认领活动,由高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公益组织自愿认领包抓峪口峪道,开展秦岭保护活动,把保护秦岭生态环境转化为全体市民的共同愿望、自觉行动。
三、制定长远规划
按照省秦岭办《关于协助提供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情况审计材料的通知》要求,向区委秦保委各成员单位发送通知,梳理汇总2021年至2025年本行政区内《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任务项目进展情况。从各相关单位报送的任务完成情况来看,截至目前,总体推进有序,绝大多数任务项目已按照计划完成。预计到2025年末,剩余任务项目可如期完成。
再次感谢您的建议,我们将持续关注秦岭北麓鄠邑段保护及发展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也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西安市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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