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权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畜牧养殖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文明养犬管理的建议》(第4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和《西安市关于加强限制养犬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区农业农村局的职责是负责犬只免疫接种、检疫、无害化处理,负责动物诊疗机构管理等工作,配合区公安局做好限制养犬宣传、专项整治等相关工作。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我区2025年犬只存栏7200余只,从事动物诊疗机构7家,我区设立11个疫苗接种点或疫苗领取点。
二、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坚持“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狂犬病防控双轨责任制,把防控责任落实到位,筑牢强制免疫防线,精准落实防控措施,同时配合限犬办做好相关工作,互通信息,形成防控合力,确保防控工作取得实效。今年我局印发了《2025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对全区所有城镇注册犬和乡村有主犬进行狂犬病免疫,3月龄以上的健康犬进行首免,之后每年定期免疫。截至目前,累计完成犬只免疫登记0.65万只,免疫率达90%。
二是加强疫苗管理。及时组织运回狂犬疫苗等春防物资,并及时制定物资分配方案,利用冷藏车一站式配送到各街办及景区管理局等11个疫苗接种点,保障疫苗效价。累计发放,狂犬病灭活苗1.1万头份。
三是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严格犬只检疫程序,规范检疫行为,做好病死犬只的无害化处理工作,组织各街办对河道和公共区域进行巡查,发现病死犬只,及时无害化处理。同时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发挥动物诊疗机构在狂犬病防控中的作用,确保狂犬病不发生区域性流行。
四是加强狂犬病防治宣传培训。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社区、进村组,采取知识讲座、培训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和狂犬病预防知识、无害化处理、疫情报告程序等的规定,普及狂犬病预防知识,增强养犬户的免疫意识,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形成群防群控的新局面。
三、下一步工作
尽管我们做了些工作,但是我们的工作中还有许多方面需要完善、改进和提高。按照限制养犬工作职责,结合我局本职工作,继续配合区限犬办加强各项狂犬病防控措施,筑牢防控屏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最后,恳切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西安市鄠邑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5日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