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萍、杨曼丽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深入挖掘、研究并保护鄠邑历史文化的建议已收悉,在此,对你们给予鄠邑区文化事业的关心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现就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局下属区文化馆成立鄠邑区非遗保护中心,2017年按照《国家非遗法》《陕西省非遗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率先在全市制定《西安市鄠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考核办法》《西安市鄠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管理办法》《西安市鄠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鄠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管理办法》,为鄠邑区非遗文化提供制度保障,确保工作有章可循。
二、文物保护工作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区上成立普查办,对全区三普文物进行细致的片区划分,并征集新线索,组织人员深入各片区进行线索搜集,考察摸底。我局将通过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调查、认定、登记等工作,针对鄠邑区不同类型的文物进行分类建档,有针对性的开展研究、保护工作。
三、向群众广泛宣传非遗保护条例、文物保护法,将通过国际博物馆日、自然和文化遗产日对我区历史文化进行宣传,增强群众对于历史文化的保护意识,减少文物被破坏事件的发生。
四、积极发动我区文化工作者、文史爱好者、志愿者等力量,通过走访各街道收集民间关于历史文化的线索,共同参与鄠邑区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将流落在民间的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发掘、研究和保护,充分发挥民间有识之士在历史文化保护中的积极作用。
在此,对你们提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你们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西安市鄠邑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文物局)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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