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关于对区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91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B
西安市鄠邑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签发人:杨峰
鄠文旅函〔2025〕48号

王鼎元委员、段联合委员、张志伟委员、刘喜玲委员、张金平委员、聂昆仑委员、张少元委员、赵柯南委员、张毅委员、杨曼丽委员、张江涛委员、胡瑞霞委员、刘建军委员、程君宝委员、王天来委员、雒亚森委员、贺冰委员、李欣委员、张萍委员、白瑞雪委员、严孟禄委员、李景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鄠邑区画院的建议》已收悉。提案是立足鄠邑区书画资源优势,聚焦产业化发展路径,提出的建议具有前瞻性和实操性,对我区文化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建议,从平台搭建、品牌塑造、市场拓展、资源融合、人才培育等方面系统推进,力争将农民画打造为我区特色文化产业的标杆。

下一步我局将对依托“鄠邑区农民画展览馆”资源,吸取学院技法和思想,成立鄠邑区画院的建议进行调研并形成分析报告上报区政府。


西安市鄠邑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