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政协第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162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西安市鄠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签发人:魏朝辉
鄠人社函〔2025〕82号

樊金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激发社会消费潜能的建议》(第162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消费作为劳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柱,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有着重要意义。近年来,区人社局通过落实政策、细化服务、搭建平台等多项措施积极培育创业群体,利用创业带动就业,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增强消费信心,助力实现可持续的消费增长。

一是扎实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持续加大创业担保贷款、一次

性创业补贴等政策的宣传力度,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帮助。2024年,我区共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374万元,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2.5万元。

二是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全区建立市级创业孵化基地3家,为入驻创业项目提供创业服务,搭建创业交流平台,截至目前,全区创业载体可提供孵化面积达22万平方米,配备专职服务管理人员78人。

三是举办创业导师基层行、西安市助力乡村振兴就业创业系列直播活动等各类创业活动9场,积极营造辖区良好创业氛围。组织鄠邑区创业导师创业指导帮扶服务,提升创业者创业能力。组织做好创业典型宣传工作,借助“春风行动”招聘会集中展示5家创业典型案例,为创业者提供可供学习借鉴的经验,积极宣传我区创业成果和创业典型并向上级推荐我区田鹏飞、姜瑞娟2名创业典型。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创业综合服务体系,认真组织举办系列创业活动,持续开展创业贷款工作,积极树立和宣传创业典型,不断提升创业者创业信心及创业能力,激发区域创业热情,以激发社会消费潜能、改善民生,助力鄠邑区实现高质量发展。


西安市鄠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8日             

(办理情况类别:A             联系人及电话:王雨萌   029-84822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