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霏委员:
你好!你提出《关于鼓励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建议》(第2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的总体意见
您所提的“鼓励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建议,对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国防教育融入校园、推动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完全赞同该建议,并积极协同区人社局、区委编版等部门,结合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推动落实。
二、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摸排教育系统退伍军人现状。经摸排,目前我区教育系统共有退役军人45人,均是2015年之前按照退伍安置政策进入教育系统。
近年来,为鼓励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我区在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中也明确提出,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积极对接区人社局、区委编办等部门,在下一年度教师招聘计划中单列退役军人专项岗位,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适当进行政策倾斜。
二是积极宣传引导。通过退役军人返乡报到、就业推介会等渠道,宣传中小学任教政策,鼓励优秀退役军人积极投身教育事业。
三是培训与资格支持。依托鄠邑教师进修学校,积极推动鼓励退役军人参加师范类学历提升。
您的意见已纳入我区教育工作重点任务,下一步,我局也将会同相关部门,适时研究制定相关方案,推出更多面向优秀退役军人的岗位,鼓励退役军人到学校任教,让更多的优秀退役军人充实到中小学教育工作中来,为我区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贡献力量。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西安市鄠邑区教育局
西安市鄠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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