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娟锋、赵保玲、郝选民、章卫平、刘旭东、张乃妮、张安燕、白一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的建议》、《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工作,加快养老服务发展的建议》(第128号)已收悉。按照区政府安排,对这两个提案进行合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农村老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先后出台《西安市鄠邑区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关于建立居家老年人探访制度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建设了10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149个农村幸福院,开展了特殊老年人探访关爱、居家适老化改造等活动,扎实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工作,并在甘河探索将农村互助幸福院交由社会力量运营,为辖区老人提供更优质、更专业的适老化服务,共开展心理慰藉、理发、健康讲座等为老服务900余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农村“留守”老人有关工作,一是加快设施建设工作,2024年度新建10个农村幸福院,提升改造14个农村幸福院,建设9个邻里互助点;二是开展全区老年人信息全摸排工作,分类别录入西安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摸清农村“留守”老人底数;三是积极总结完善甘河农村幸福院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的经验,条件合适的情况下,在其他街道进行推广;四是继续扎实做好适老化改造工作,2024年度计划改造69户,提升老人生活质量;五是开展农村幸福院运营攻坚行动,2024年底以前运营率提升至60%以上,提升运营质量。
感谢您对我区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西安市鄠邑区民政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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