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关于对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94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B
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
签发人:安宝勤
鄠公函〔2024〕52 号

张志伟、张江涛、张少元、李欣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城市道路交通设施优化建议的提案》(第194号)已收悉。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收到建议后,公安鄠邑分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进行了现场调研,实地查勘。近年来,随着城市交通的迅速发展,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壮大区域经济、提升城市能级,深化改革开放,目前鄠邑区城区道路交通设施单一,安全标志不明显,现就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自今年以来,交警大队民警开展信号灯及交通设施巡检工作19次,施划标线2370平方米,对损坏护栏更换27米,安装标牌42面,安装警示柱22根,在107省道与涝河西河堤路十字新安装信号灯1处。

二是交警大队依据区交安委推进主城区交通信号灯智慧控制体系建设,拟改建、新建交通信号灯15处,提升城区交通设施管理水平。

三是目前我区道路两侧止车石由鄠邑建设集团施工安装,部分与道路路面颜色接近,存在隐患。已联合建设集团、住建局、城管局对主城区道路进行摸排统计,按出事权划分,进行整改。

下一步,公安鄠邑分局将继续联系区城管局、鄠邑建设集团等部门对鄠邑区城区道路进行摸排、调研,根据实际情况对我区道路设施进行提升,增加反光标识,完善相关设施。


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