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关于对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
签发人:蔡战军
鄠公函〔2024〕39号

温鸿凯、张彩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文明养犬的建议》(第39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对我区文明养犬的关注。针对您提出的问题,鄠邑区限养办高度重视,一是明确职责分工。专门成立街道办牵头,公安派出所、城管、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的限养工作专班,负责各辖区限养管理工作,并将派出所与街办挂钩考核,进一步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部门间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强化督导问效。区限养办组成由公安、城管、农业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督导检查组,每季度开展一次考评晾晒,对全区限养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督导检查,促进了工作开展和任务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公安鄠邑分局不断加强对街头流浪犬、烈性犬、大型犬和无主犬的管理力度,切实消除隐患,积极创造和谐有序的社会治安环境;三是强化宣传推动。今年以来,鄠邑区限养办共召开专题部署、推进会议2次,集中宣传3次,全区18家限制养犬管理工作成员单位在各自行业、辖区开展宣传65次,张贴海报4000余份,实现了全区厂矿、企业、景区、宾馆、酒店、小区、社区、村组、公共场所等行业领域宣传全覆盖,开展取缔非法犬类交易活动2次,取缔非法养犬场所3家。公安鄠邑分局至今捕捉、收缴流浪犬135只、办理犬证51本、年审12本,查处、纠正遛狗不牵绳、无证养犬、一户多犬等不文明养犬行为25起;四是强化应急处置。全区现有鄠邑区人民医院、西安济仁医院、涝店中心卫生院、祖庵中心卫生院和西安惠安医院犬伤门诊5家,均配备有狂犬疫苗和狂犬免疫球蛋白,能够按照犬伤暴露处置规范要求,对犬伤患者的暴露程度进行准确分级,进行相应的处置、资料收集工作。在全区各单位共同努力下,截至目前,全区无狂犬病病例发生。

下一步,区限养办将持续推进限制养犬管理工作,进一步宣传和加强广大群众依法、规范、文明养犬意识,提升各部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不文明养犬行为,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实事求是、紧盯问题、靶向施策、公正客观、深入一线、注重实效的原则,将持续加强社区、村组限制养犬管理自治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全面推进限制养犬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