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霍锐娟等政协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助力鄠邑经济发展,强化景区服务人员培训的建议》(第78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双管齐下,刚柔兼济,既抓力度,更重温度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在您提出“关于助力鄠邑经济发展,强化景区服务人员培训的建议”的提案后,我局执法人员每月常态化加强对旅游景区农家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农家乐整治领导小组提供的秦岭保护区农家乐分布,积极指导农家乐严把“饭口”关,禁止制售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重点检查经营者的后厨、冰柜、冷库等关键部位,查看经营者进销货台账是否完整、肉制品检验检疫是否合格。重点整治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餐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加工操作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有冰柜(冰箱)、消毒保洁柜、原料储存柜(架)等设施设备。
督促辖区农家乐经营者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禁止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肉类及其制品,以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禁止采购、加工制售河豚鱼及其制品、发芽土豆、四季豆及来源不明的野生蘑菇、野菜、野味等,落实餐饮单位经营场所禁止吸烟。深入推进秦岭北麓保护区餐饮单位“公筷公勺”、“分餐分食”、“光盘行动”、“拒食野味”等文明餐桌行动,通过宣传、现场培训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消费者文明用餐,节约粮食,避免浪费。
截至目前,我局对辖区旅游景区农家乐、民宿、其他餐饮单位共检查324户,现场责令改正50余户次。
二、加强监管,狠抓落实,夯实责任,规范收费
我局持续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密切关注基本民生商品以及市民节日消费特色商品的市场价格变化。对于供应偏紧、价格上涨较快的商品,持续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依法严肃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今年4月以来,结合农家乐民宿专项整治工作,检查沿山周边农家乐民宿菜单、酒水、住宿以及景区门票价格等方面执行情况,向商户发放《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提醒函》30余份,对部分农家乐民宿酒水、住宿标价进行现场规范,并对景区周边停车场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收缴不规范停车收费公示牌2个,退还多收费用45元。
三、强化宣传,广泛动员,聚焦共治,营造氛围
今后,我局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加大对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和频次,持续增强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的风险监测和管控能力,持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力度,通过微信、网络以及现场执法等方式,积极向景区食品经营者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食品安全知识储备和食品安全管理能力。日常检查中,我局执法人员督促商户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自律,诚实守信,依法规范各类经营行为,定期进行自查自纠、隐患排查等工作,严控食品贮存环境和条件,保持经营场所环境干净卫生整洁。同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保障水平,营造食品安全为人民、食品监管靠人民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时代鄠邑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市场监管工作提出宝贵建议,希望您能持续关心和支持我区的食品安全事业,为推进我区食品安全事业更好更快更强发展出谋划策。
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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