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区政协第十四届三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A
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沈军胜
鄠市监函〔2024〕22号

张宏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区银发经济发展增进老年人福祉的建议》(第3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主要涉及市场监管部门职责为“加强对产品和服务的监管,严厉打击欺老、骗老、假冒伪劣商品制造与销售行为,更好维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上述问题现将区局工作开展情况向您汇报:一是加强对商户经营行为监管,主要采取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方式,对老年人容易聚集的经营场所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产品质量是否合格、广告宣传是否规范、商品和服务价格公示是否到位等,向经营者发放提醒告诫函,发现问题及时约谈经营者,杜绝假冒伪劣商品出现,打击欺骗和诱导老年人购物及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二是及时处理欺老、骗老投诉举报,2023年共处理渉老投诉举报19件,2024年至今7件,共26件已全部办结,为老年人挽回经济损失59310元。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渉老产品和服务监督检查,及时处理欺老、骗老投诉举报,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