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十八届人大会二次会议第84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B
西安市鄠邑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签发人:万世勋
鄠教科函〔2023〕20号

李军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申请拨付惠安中学租地款的建议》(第8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落实西安惠安中学改扩建工程用地问题,2014年元月,西安惠安中学在原余下镇的协调下,租用安善坊村土地96.25亩。租期自2013年10月1日至2060年10月1日,共47年,每亩年租金1800元,共计租金814.27万元。协议约定,惠安中学应于2014年3月、2019年1月、2021年10月分三次付清全部租金,每次付总租金的三分之一。

2019年3月,区教科局向区政府申请拨付第二次租金270万元,经区政府2019年第9次区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原则同意按20年支付租金,并要求区国土分局、区住建局加快办理土地征收划拨及规划建设相关手续。

2021年9月,省审计厅对我区原区委书记、区长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西安惠安中学继续租用限制建设区土地问题,并要求鄠邑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停止占用限制建设区土地。因上述原因致使租地款项至今未付。

考虑到西安惠安中学占用的土地用于教育公益事业建设,区教科局已积极联系区国土分局、区住建局向市级相关部门说明情况,加快土地征收划拨工作。

区财政局待相关手续完善后,按照规定,由区教科局提出申请,区政府同意后,拨付相关资金。



西安市鄠邑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