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小川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明确中小学(幼儿园)入校道理管理权的议案》已收悉,现就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城市住宅小区、机关、学校等单位投资建设的道路、排水设施,管辖权归属产权单位,由投资建设的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市政设施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下一步,区教科局将积极组织住建、交通、街道等相关部门对学校周边道路设施开展定期检查,规范道路标识设置,消除入校道路隐患,保障入校道路安全畅通。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
西安市鄠邑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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