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A
西安市鄠邑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签发人:万世勋
鄠教科函〔2022〕16号

吴欣怀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大王学生在鄠邑区就读管理和服务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鄠邑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鄠邑区教科局各级领导非常重视您的建议,在制定2022年鄠邑区义务段学生入学政策时,前期做了细致的摸底统计和下校调研工作,依据市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拟定出台了《西安市鄠邑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鄠教科发〔202〕18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充分考虑了划归西咸新区托管的原户县大王镇学生入学政策的延续性,对原大王地区义务段学生入学,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规定,执行和鄠邑区学生相同的政策。

区教科局也积极本着服务辖区(含托管地区)群众的宗旨,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宣传义务段入学招生政策,并成立入学工作协调中心,公布联系方式,全力接待来访群众和群众来电,不让群众多跑路。

今后,我们将根据市教育局相关要求,继续做好托管地区学生接受基础教育的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鄠邑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西安市鄠邑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