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对区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A
西安市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
签发人:滑益平
鄠秦岭函〔2023〕26号

李伟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苗木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民种植苗木的销路问题的建议》(第47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收到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民种植苗木的销路问题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以区林木种苗工作站为基础,建立苗木产业管理服务中心,协调苗木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安排区林木种苗工作站收集区域内苗木企业、合作社及育苗户存在苗木滞销情况信息并登记在册,通过区林木种苗工作站利用网络平台将苗木滞销的信息在林木种苗花卉信息平台群进行发布,同时推送到西安市苗木花卉群,有需求的商家和个人会第一时间于本人直接取得联系,促进群众苗木便于更好销售。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苗木产业发展的支持建议和关心,区秦岭保护局将竭尽全力为鄠邑区苗木产业销路工作做出有力的贡献。同时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西安市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