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对区人大十八届二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A
西安市鄠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签发人:李扬
鄠城管函〔2023〕34号

杨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造提升城市公园的建议》(第66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经对接余下街办和惠安公司,惠安湖公园管理权和所属权,归属于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2.目前,余下街办已联系设计方正在进行惠安湖公园改造提升方案设计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绿化事业的关注!希望您继续关注支持我区绿化事业,共同协力为我区绿化事业增光添彩。


西安市鄠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5月5日             

(办理情况类别:A 联系人:焦建辉 电话:13892857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