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对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5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B
西安市鄠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签发人:李扬
鄠城管函〔2022〕68号

周银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南北四号路安装限速摄像头的建议》(第6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限速装置属于交通管理范畴,由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针对南北四号路沿线渣土车管理工作,玉蝉城管执法中队开展以下几项工作。1、针对南北四号路沿线,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区域监管,引导渣土车辆规范运输,要求驾驶者降低车速,安全行驶。2、优化执法方式,执法队员采取定点设卡、机动巡查、黑白班交替、错时执法等方式,多措并举开展渣土监管工作,提升管理效率。3、针对发现的无手续渣土车及时进行备案查处,确保渣土运输的良好秩序。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保持对渣土车辆违法行为“严管、严控、严查”的高压态势,通过部门联动,严管重罚、长效治理、形成合力,进一步规范渣土车辆运输行为,全面提升辖区群众安全感。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西安市鄠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8月8日                



(办理情况类别:B  联系人及电话:王皓同  18629291175)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区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