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B
西安市鄠邑区卫生健康局
签发人:万世勋
鄠卫函〔2025〕119号

吴宝、乔占武、葛西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幼儿园增设小小班的建议》(第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19年国家提倡发展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以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先后出台相关政策,对工作提出要求,扶持发展托育服务。结合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西安市卫健委和西安市发改委《关于确定“十四五”期间千人口托位数年度分解指标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区先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创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实施方案》、《西安市鄠邑区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西安市鄠邑区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对我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进行规划,落实婴幼儿照护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执行居民价格。

随着我区托育服务的发展,2024年我区着力打造群众满意的“家门口”普惠托育,大力发展“一街一公办”托育,打造“长安养育”社区嵌入式普惠托育服务品牌。截至2025年上半年,我区现有提供托育服务机构共23所,可提供托位1455个。其中,公办普惠托育机构1所托位35个,设置在鄠邑区第二幼儿园内;社区嵌入式普惠托育机构2所,共提供托位70个,分别位于友谊路社区和娄敬路社区;民营普惠托育机构3所,共提供普惠托位320个。

2025年,我区计划在现有公办和社区嵌入托育机构的基础上,再新建公办普惠托育机构4所,新增公办托位140个,计划选址在4所公办幼儿园内,分别设置托育班2班,托位35个。建设特殊儿童托育机构1所,新增托位30个,选址在鄠邑区中医医院内。目前以上任务已完成初步选址工作,7月前完成设计规划,幼儿园托育班计划在暑假期间完成改造改建工作,特殊儿童托育中心预计12月底前建成。

西安市鄠邑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