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对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A
西安市鄠邑区农业农村局
签发人:杨规划
鄠农函〔2025〕 40 号

张文静、党双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环山路以南区域群众宅基地需求的建议》(第5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西安市鄠邑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执法具体操作办法(试行)》(鄠政办发〔2025〕7号),《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秦岭生态保护区范围内,每户不超过267平方米(四分)。

涉及占用土地利用现状用途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应当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按照农村宅基地农转用组卷报批工作要求,涉及农业农村部门职责主要为:一是符合一户一宅的说明,二是农转用申报需求的函,三是宅基地和建房情况汇总表。今年以来,共办理项目拆迁安置涉及农转用2批46.5045亩,为玉蝉街道一校两院项目和330变电项目。

按照《西安市鄠邑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执法具体操作办法(试行)》(鄠政办发〔2025〕7号),各街道办事处执法大队具体负责辖区内农村村民住宅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行为。景区管理局履行各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委托的管理职能,对景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景区进行保护和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查处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将督促指导街道(景区管理局)做好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

西安市鄠邑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