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芙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改造后老旧小区管理和维护的建议》(第3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投入大量资金对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提升,小区居民的生活居住环境明显改善。我单位主动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一是指导社区开展宣传工作。利用社区经费制作小区宣传展板,印制宣传资料,督促社区网格员进入小区、入户宣传,向居民讲解相关政策、解答疑问,力争得到居民的理解支持。二是解决了老旧小区改造后续的费用问题。我区一些老旧小区因历史遗留问题,产权复杂,长期存在无人管理、无建设单位监管的问题,居住的居民也很复杂,所以公共设施维护费用无法解决,社区服务管理方面也存在困难。针对这一问题,我们积极协调,指导相关街道办、社区申报社区专项服务项目,利用社区专项服务经费,从老旧小区环境卫生整治、休闲广场文体设施设置维护等方面,解决了一部分后续管理费用,有效改善了老旧小区的管理问题。
但社区专项服务经费的使用是有范围、有规范程序的,不能彻底解决您所提出的问题。今后,我们将一是继续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指导社区做好老旧小区管理问题;二是指导社区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自治意识。
西安市鄠邑区民政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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