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关于对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4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A
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
签发人:安宝勤
鄠公函〔2024〕56号

裴熠斐、杨显力、杨艳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改善甘河中心学校门口交通秩序的建议》(第54号)已收悉。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关注。收到人大54号建议后,公安鄠邑分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并进行现场调研,制定相应举措,就裴熠斐等3位代表提出在学校门口安装红绿灯事宜与人大代表进行现场调研查勘,目前学校门口不具备安装红绿灯的条件。

公安鄠邑分局将紧紧围绕“诗画鄠邑品质新区”“三优一满意”工作目标,加大对学生上下学时段交通秩序混乱问题的治理力度。一是科学合理调配警力,针对学生每天上下学重点时段路段,建立动态科学的护学岗勤务制度,落实警力扎实开展交通疏导工作。今年以来,为改善甘河中心校周边交通环境,分局交警大队共出动警力120余人次,开展护学岗90余次,切实保障校园周边交通环境;二是加强对师生及家长交通安全宣传,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深入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6次,利用展板宣传6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开展“小手拉大手”、“一盔一带”交通安全教育宣传2次;三是针对接送学生上下学时段违法停车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出动警力160余人次,纠正、处罚各类违法行为500余例,粘贴反光标识500余张,增设爆闪灯2处,重新施划人行横道2处,施划停车位10处。

下一步,分局交警大队将以更有效的举措、更扎实的勤务,持续加大宣传及对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力度,不断优化校园门口交通秩序,为师生及群众出行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