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科君、杨小将、庞圆冰、杨艳萍、杨显力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南北三号路与东西四号路十字安装红绿灯的建议》(第53号)已收悉。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关注。收到人大53号建议后,公安鄠邑分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就该建议进行专题研究,并进行现场调研,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公安鄠邑分局交警大队针对该路段交通事故频发问题做了进一步研究部署,科学合理调配警力,针对每天早、中、晚重点时段,建立动态科学的勤务制度,落实警力维护交通疏导工作。
一是每日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的隐患立即治理,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及时下发道路隐患治理整改书督促相关部门尽快整治,同时定期开展“亮视行动”,对遮挡标识标牌的及时清除。截至目前,已对辖区街办、区交通局、区城管局等相关部门函告整改通知书10余份,“亮视行动”治理隐患20余处。
二是加大该路段道路巡查管控力度,严查各类违法行为,最大程度保障通行秩序,全力降低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并在早晚高峰时段,严查途经上下班群众头盔佩戴率,对未佩戴头盔群众通过西安交警APP加强交通安全学习教育,提高群众自主安全意识和交通安全素质。目前已对1300余名群众开展西安交警APP的观看视频学习教育工作。
三是持续深入到周边村庄、学校、企事业单位,利用微信、宣传单等开展多元化的“一盔一带”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与责任心。目前已对周边8个行政村,712名群众宣传教育,发放传单共计900余张。
通过以上对该路段的整治措施,更好的缓解该处十字的交通压力,降低交通事故发生。下一步,公安鄠邑分局将继续加强交通管理工作,为群众出行营造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提升群众出行满意度。
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
2024年5月27日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