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关于对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A
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
签发人:安宝勤
鄠公函〔2024〕61号

张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鄠邑区甘亭中心学校十字加装红绿灯的建议》(第44号)已收悉。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公安鄠邑分局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关注。收到人大44号建议后,公安鄠邑分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就您提出的关于鄠邑区甘亭中心学校十字加装红绿灯的建议研究制定了相应措施,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学校门口上下学时间段拥堵,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学校门口道路狭窄,上下学期间交通瞬时流量大,造成道路通行能力差;二是上下学期间,接送学生家长私家车随意停放、非机动车或步行接送的家长随意穿行马路;三是部分学校周边存在摆摊设点占道经营问题,造成人员聚集,道路通行能力差。

针对以上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上下学高峰时段积极调整勤务模式,持续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大整治”,及时劝离车辆,最大限度保障辖区广大师生和校园周边安全,公安鄠邑分局交警严格按照上级各项工作要求,在全区做好“减量控大”、“三大行动”、“亮视清障”等工作;二是今年以来,在箭门路周边共计催挪违停车辆2770余辆,违停治理1350余车次,劝离占道经营摊贩100余次,拖移占道非机动车50余辆;三是进到校园向师生及家长宣传交通安全知识10余次,进周边社区宣讲20余次,发放宣传彩页5000余份,以达到多方参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治理中,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下一步,公安鄠邑分局将继续优化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结合辖区实际,加强工作力度,持续优化勤务安排,及时调整警力部署,全力以赴为我区道路交通品质提升做出积极贡献。


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