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关于对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2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B
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
签发人:高新宇
鄠公函〔2024〕104号

李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警力的建议》(第42号)已收悉。在充分征求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基础上,我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鄠邑公安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

关于增加警力的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相关规定,目前,公安系统招录人民警察方式为:公务员统一考试招录、军队干部转业招录和警察院校毕业生招录三种方式。鄠邑分局为西安市公安局派出机构,分局人民警察招录由西安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招录人民警察名额由西安市公安局统一分配。分局辅警编制名额由上级部门统一核定,按照核定数额招录。

随着撤县设区及“诗画鄠邑、品质新区”建设目标,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类警务活动不断增多,加之公安民警执法环境日趋复杂。为适应新形势、新挑战,分局不断加强与西安市公安局沟通协调,争取新招录人民警察分配名额。2021年,我局新招录人民警察20名,新招录辅警57名;2022年,我局新招录人民警察22名、接收军转干部2名,新招录辅警52名;2023年,我局新招录人民警察19名,新招录辅警66名。3年来,鄠邑分局共新招录人民警察63名,新招录辅警175名,充实了分局公安队伍,并在打击违法犯罪、服务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疫情防控、十四运安保、交通安全等方面得到了全区群众的认可,对公安工作满意度不断提升。

下一步,分局将继续积极向上级争取新招录人民警察名额和辅警名额,不断提高民警队伍专业化水平,不断深化警务机制改革,不断提高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并一如既往关心、监督公安工作。


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                

202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