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台的税费支持政策——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

享受主体

提供符合条件的快递收派服务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18 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 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是指接受寄件人委 托,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函件和包裹的收件、分拣、派送服务的 业务活动。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 告》(2022年第18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 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