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
关于2025年10月14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0月14日—2025年10月2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 话:029-8488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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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

关于西安大宇电器有限公司隐身复合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鄠环批复〔2025〕28号

隐身复合材料生产项目

西安大宇电器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1日

相关附件:

西安大宇电器有限公司隐身复合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