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关于2025年9月5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9月5日—2025年9月1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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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批复名称

批复文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发文时间

1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

关于西安路昌通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道路新材料原料烘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鄠环批复〔2025〕25号

道路新材料原料烘干项目

西安路昌通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9日

2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

关于西安华群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40万片汽车塑料门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鄠环批复〔2025〕26号

年产40万片汽车塑料门板生产项目

西安华群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9日

相关附件:

1.鄠环批复〔2025〕25号西安路昌通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道路新材料原料烘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2.鄠环批复〔2025〕26号西安华群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40万片汽车塑料门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