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5月8日—2025年5月1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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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批复名称 | 批复文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发文时间 |
1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关于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金叶印务新厂区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鄠环批复〔2025〕8号 | 金叶印务新厂区项目(重大变动) | 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 | 2025年4月3日 |
2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 关于湖南普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西安比亚迪EQEA、SR仪表横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鄠环批复〔2025〕9号 | 西安比亚迪EQEA、SR仪表横梁项目 | 湖南普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 2025年4月8日 |
3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 关于西安海林化工有限公司厂区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鄠环批复〔2025〕10号 | 厂区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 西安海林化工有限公司 | 2025年4月25日 |
4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 关于西安市鄠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鄠环批复〔2025〕11号 | 西安市鄠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 | 西安市鄠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院) | 2025年4月25日 |
相关附件:
1.鄠环批复〔2025〕8号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金叶印务新厂区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2.鄠环批复〔2025〕9号湖南普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西安比亚迪EQEA、SR仪表横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3.鄠环批复〔2025〕10号西安海林化工有限公司厂区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4.鄠环批复〔2025〕11号西安市鄠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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