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获先进!鄠邑区林业局获评陕西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先进单位

近日,陕西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印发《关于表彰陕西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鄠邑区林业局荣获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先进集体,是全市唯一获表彰的区县林业局。

2023年以来,鄠邑区林业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多措并举推动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周密安排部署

建立健全野生动物保护联席制度、“清风行动”领导小组,适时召开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题会议,印发《鄠邑区“2023清风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西安市鄠邑区“网盾行动”的通知》,对涉及野生动植物违法场所和行为打击等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强化联合执法

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在重点时期、重点时段组织对集贸市场、花鸟民间交易市场开展15次联合执法行动,破获非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件1起,行政处罚1人,坚决从源头上切断利益链条。

三、加大宣教力度

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宣传行动,在“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关键时间节点,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3万余份。

四、加强日常监管

2023年累计收容、救助野生动物50只(头),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2只(头),在林区加装红外检测设备50套,先后检测到国家Ⅱ级以上野生保护动物18种。

五、强化保障措施

将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纳入政策性保险险种,将全区因野生动物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全部纳入投保范围,累计赔付18起,赔付金额71750元。

下一步,鄠邑区林业局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始终牢记“国之大者”,进一步增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让秦岭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