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改善辖区空气质量,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着力聚焦各企业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26日至27日,执法人员不分昼夜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将执法人员分为两组,第一组检查国控子站周边及余下区域,第二组检查沣京工业园区。共检查西安金蝉工艺品有限公司、西安旺达纸业包装有限公司、西安宏达特种玻璃有限公司等35家企业,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落实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响应减排措施情况,并对企业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和台账记录、自动监控运行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经检查,多数企业均能按照应急减排要求落实橙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其中西安惠大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红色应急响应措施,我局执法人员对其生产设备进行查封。
鄠邑分局联合交警在渼陂东路设置路检点,开展机动车联合检查1次,检测各类机动车29辆,未发现超标车。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单位检查5家,共检查机械6台,“两标一号”齐全,未发现使用低于国三排放标准和国三排放限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下一步,鄠邑分局将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涉气工业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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