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西安市鄠邑区租赁型保障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申请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实行“四级审核、两次公示”的审核程序。根据西安市对我区上报的8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联审结果,现对符合保障条件的8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保障家庭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14日),请广大居民及社会各界对本次公示给予监督。
该名单为获得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格前的公示,公示期为3天。如对名单中所列家庭的申请条件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区住房保障中心如实反映。
举报电话:029-81460669 029-81460680
公示日期: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4日
西安市鄠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2日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