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陕西省水利厅关于西安市鄠邑区涝河涝店镇(17+995~19+516)段河道防洪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陕水河湖发〔2023〕51号),同意做好鄠邑区涝河涝店镇(17+995~19+516)段河道防洪工程。
该工程由西安市鄠邑区涝河涝店镇段河道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组织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该工程水土保持专项投资部分措施项目、环境保护专项投资部分措施项目招标,本工程概算水土保持专项投资部分措施项目投资43.62万元、环境保护专项投资部分措施项目投资26.12万元,共计69.74万元。
鄠邑区涝河涝店镇段河道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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