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户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 2015年1月15日在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户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主要工作

2014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县政府认真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着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财政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良好。

2014年,全县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43686万元,较上年增长28%。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82748万元,较上年增长18%;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0938万元,较上年增长44.6%。

地方财政支出执行333932万元,较上年增长19.5%。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269178万元,较上年增长14%;基金预算支出执行64754万元,较上年增长49.2%。(详见附表一)

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188651万元,增长11.1%,地方财政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地方债收入、调入资金等,减去上解支出,2014年全县总财力为32758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财力265619万元,基金预算财力61964万元,财力与支出相抵后,全县财政当年赤字6349万元,滚存结余669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当年赤字3559万元,滚存赤字3327万元;基金预算当年赤字2790万元,滚存结余10023万元。

2014年,县本级财政收入完成143686万元,较上年增长28%;财政支出执行320741万元,较上年增长19.4%。(详见附表二)

一年来,财政主要工作如下:

(一)严格依法抓征管,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

积极应对严峻的经济下行压力,把组织收入摆在突出位置,加大分析研判、综合协调力度,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各征管部门齐心协力,有效解决了“营改增”收入划分、大王地税所体制调整、财政所代征零散税等问题。进一步理顺共建园区税收划转机制,全年协调划转税款9700万元,确保我县应得利益。深入推进综合治税,建立了综合治税信息网络平台,通过信息比对发现解决了药店、旅游企业、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单位税收漏征问题,补缴税款126万元。继续强化财政票据的源头管控,着力加强非税收入征管。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土地出让收入及城市配套费征管,全年征缴土地出让金5亿元,城市配套费1亿元。2014年,在各征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速和质量两项指标均实现争先进位。

(二)坚持不懈报项目,争取上级支持取得新成绩

年初拨付613万元对争取资金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进一步调动各单位争取资金的积极性。全年中省市投入我县各类资金达52.5亿元。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6.91亿元,较上年增长19.1%;争取工业发展专项资金10476万元,较上年增加3660万元;我县多项BT项目纳入市级贴息补助范围,争取到城建补助5872万元,较上年增加2594万元。积极争取与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合作,共同出资开展“财园信贷通”试点,有效破解园区企业融资难问题。

(三)统筹财力促发展,服务中心保重点取得新进展

预算安排4200万元,设立工业园区(基地)、小微企业、现代服务业等4个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五大板块、优势工业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拨付225万元,对国维淀粉、大风印务、渭丰纸业等纳税大户进行表彰奖励。县级设立2000万元,争取上级现代农业专项1370万元,整合涉农资金800万元,重点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和葡萄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筹措1697万元,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宣传推介,提升旅游综合实力。通过财政安排、银行信贷、争取上级补助等方式,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继续支持县城新区、滨河新区、草堂省级重点镇等重点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拨付572万元,支持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县级安排3486万元,争取上级1443万元,支持交通道路建设、完善交通信号设施。筹措357万元支持城市社区建设,筹措1000万元加快垃圾填埋场建设。

(四)持续支农固基础,“三农”发展取得新成效

2014年,财政“三农”支出5.16亿元,增长5.4%。财政投入2820万元,53个市级新农村重点村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财政奖补资金2652万元,完成102个“一事一议”项目建设,东韩村、李家岩村、胡家庄入围全市10个最美乡村;县财政配套330万元,争取上级2520万元,22个片区化社区建设全面启动;投入1160万元用于“三化一片林”示范村建设;投入520万元持续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投入860万元用于安全饮水项目,解决了2.8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投入1141万元启动涝惠、高冠、太平3处黑河应急水源工程建设;投入5598万元继续实施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投入900万元以“三河两湖一湿地”为重点,全面启动八水润西安水利工程建设。认真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全年发放惠农补贴5990万元。率先在全市实施“一卡通”惠民补贴发放改革。

(五)强化保障兜底线,民生和社会事业得到新加强

紧紧围绕两个80%的目标,将更多的财力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年民生支出23.1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6%。优先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教育支出6.55亿元。支持惠安中学改扩建、普通高中质量提升及义务段标准化建设;全县4.6万名学生享受到营养餐、免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政策,1.28万名学生享受到高中免费教育,近4000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享受到生活补助政策。全力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城镇和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月提高10元、45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统筹,基础养老金提高至每人每月130元;增加县级配套1843万元,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以及曾在我省国有、集体企业工作过的农业户籍人员养老补助;出台城乡居民一揽子医疗救助方案,发放医疗救助金465万元;筹集2355万元,支持就业再就业工作。继续实施温暖安居工程,为80户贫困户建了新房,全县享受到温暖安居工程的贫困户达到427户。加大文化事业投入,安排790万元用于“三馆”建设及免费开放补助;投入273万元支持县电影院数字影院建设。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投入,安排1510万元用于廉租房建设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投入4100万元用于农村危房改造。

(六)深化改革强监管,财政管理水平得到新提升

首次全面公开了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加快阳光财政建设。扎实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改革,采购公告、专家抽取及项目申报实现网上办理。对新农投大厦物业管理实施了政府购买服务。选取9个专项资金项目开展预算绩效评价试点。启动政府性资金统筹存放改革,实现理财收益3000万元。进一步扩大公务卡结算范围,刷卡资金量较上年增加400余万元。深入推进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全年评审项目223个,送审金额18.1亿元,审减不合理资金3亿元。出台《县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办法》、《选聘中介机构管理实施细则》等多项制度,建立重点支出监控月报制度,在全县176户单位,集中开展了财政财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34%。2014年,我县在省市对区县财政激励约束考核中,多项指标名列前茅,获得省市考核奖励资金3098万元。

总体来看,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工作较好地实现了预期目标。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一是财政收入总量偏小与支出刚性增长的矛盾突出;二是惠民生、保重点、促发展的增支缺口与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不高并存;三是预算管理的完整性、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不够,年初预算在执行中还不十分顺畅,预算调整仍然较大,一些基础性工作还不够扎实,与新《预算法》的硬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四是部分项目资金紧缺与专项资金结余较大的矛盾继续存在,项目进展不平衡。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5年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2015年预算安排的原则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发挥财政职能,促进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优化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重点保障民生和重大项目支出,进一步改善民生;深化财政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建设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副中心城市做出新的贡献。

按照以上指导思想,全县地方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如下:

(一)2015年收入预算安排

地方财政收入安排177766万元,较上年增长23.7%。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94746万元,较上年增长14.5%;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3020万元,较上年增长36.2%。(详见附表三)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94746万元,较上年增长14.5%。分部门情况如下:

国税局安排15795万元,较上年增长13.3%(同口径增长11%);

地税局安排60607万元,较上年增长6.5%(同口径增长11%);

财政局安排15344万元,较上年增长28.9%;

国土局安排3000万元,为基金预算统筹土地出让收入转列公共财政预算的农田水利建设及教育计提资金。

2.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3020万元,较上年同口径增长10%。其中:

国土局土地出让收入安排7.3亿元,剔除土地成本2亿元、转列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000万元后,同口径增长12%;

住建局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1亿元,与上年持平。

(二)2015年支出预算安排

2015年,预计全县总财力为239203万元。根据《预算法》关于“各级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全县支出预算安排239203万元,较上年增长23.9%(同口径增长13.5%)。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170939万元,较上年增长19.3%;基金预算支出安排68264万元,较上年增长37.1%。

县本级支出预算主要项目说明如下:(详见附表四)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31万元,增长2.9%。主要是安排机关大院及新农投大厦物业费234万元,新农投大厦供暖237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7868万元,增长22.9%。主要是安排城区交通设施200万元,民警加班补助136万元,群防群治经费90万元;

3.教育支出49836万元,增长11.9%。主要是安排惠安中学及新区中小学建设3300万元,高中免费教育1702万元,营养餐补助县级配套786万元,农村干部教育培训、教育资助及新课改410万元;

4.科学技术支出1545万元,增长2.7%。主要是安排科技创新基金200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07万元,增长14.8%。主要是安排文化“三馆”建设500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69万元,增长23.1%。主要是安排城镇农村养老保险县级配套4200万元,农村及城镇低保1800万元,新征地农民社保费1000万元;

7.医疗卫生支出8709万元,增长41.9%。主要是安排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及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1500万元、新农合县级配套576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1076万元,增长1.7%。主要是安排五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25万元;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3022万元,增长34.9%。主要是安排土地成本支出2亿元,园区建设1.3亿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1.2亿元,水利工程3000万元,污水处理费3000万元,垃圾填埋场、垃圾压缩站等市容环卫项目3000万元,新体育中心建设2000万元,世行项目贷款本息1988万元;

10.农林水事务支出12530万元,增长25.3%。主要是安排现代农业发展专项2000万元,片区化建设及互助协会县级配套1220万元,移民搬迁县级配套948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5962万元,增长11.8%。主要是安排交通道路工程项目3350万元,道路客运安全奖励150万元;

12.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430万元,增长65.1%。主要是安排基本农田划定300万元,地质灾害及土地确权300万元;

13.住房保障支出4350万元,增长140.5%。主要是安排博客楼及祥泰商厦1900万元;

14.其他支出22276万元,增长48.9%。主要是预留人员收入结构调整及公车改革资金1.6亿元。

三、2015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学习贯彻新《预算法》,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加快构建财政运行新格局

深入抓好新《预算法》的学习贯彻,全面理解、准确掌握新法的各项要求,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自觉把新法规定落实到财政运行的各个环节。加快建立全口径财政预算体系,将政府所有收支都纳入预算管理,设立预算调节基金,试编政府债务预算,启动偿债准备金制度。进一步细化预算,支出编制到经济科目,预算预留资金较上年减少4.4亿元,压缩50.4%。加快透明财政建设,在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的基础上,全面公开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从预算编制到执行各个环节,全面接受人大监督。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选择投资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扎实做好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执行的有机衔接,加快完善资金退出和调整机制。

(二)发挥财政职能,突出发展要务,促进县域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进一步完善我县中小企业和园区建设财政扶持模式,着力运用股权投入、贴息、贴租等方式,支持优势工业项目和沣京工业园、草堂基地等五大园区建设,积极培育专业园区,助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加强与市工信委、市财政局的沟通联系,加快启动“财园信贷通”运行。顺应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新趋势,发挥县级专项扶持资金引导作用,重点支持5A级景区创建和秦岭北麓运动休闲聚集区建设,促进旅游、文化、生态和商贸融合发展。充分利用国务院关于盘活使用财政沉淀资金的有利契机,全面清理各类专项结余结转资金,对2012年以前未使用的专项资金,重新研究投入方向,重点支持实体经济,促进结构调整。持之以恒抓好项目争取工作,建立重大项目领导包抓和部门联动机制,重点加强省市工业专项、园区建设、标准化厂房、现代农业及旅游发展等项目的包装上报和跟踪协调,力争更多的项目落地生根,为县域经济发展增添动力。

(三)顺应经济新常态,依法加强征管,确保财税收入应收尽收

进一步巩固提高收入协调机制,坚持收入分析联席会议制度,既要确保“依法征管、应收尽收”,又要杜绝“寅吃卯粮,收过头税”,认真落实小微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着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扎实推进综合治税,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加强信息比对,落实相关部门协税责任,依法开展专项稽查,进一步堵塞税收漏洞。切实抓好草堂基地税收分成协调,完善税源信息库,保障我县应得利益。加强业务指导,扎实做好财政所代征地方税试点。搭建非税收入收缴网络平台,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严格贯彻《土地法》和土地出让收入、城市配套费管理相关规定,着力抓好土地出让金和城市配套费收缴管理。加大国有资产(资源)经营盘活力度,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多方筹措资金,推进城乡统筹,加快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

认真研究地方债管理新规,全力争取省级代发地方债额度,破解资金瓶颈,继续支持副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加快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对有一定收益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紧抓国家推进棚户区改造、新型城镇化、省市共建大西安及副中心城市建设等重大政策机遇,精心包装项目,争取上级支持与县级安排并举,深入推进县城新区、滨河新区、草堂省级重点镇、祖庵文化旅游名镇、秦渡镇城乡统筹项目建设。继续加大“三农”投入力度,高标准推进新农村重点村及片区化中心社区建设,支持农业园区、农业综合开发、设施农业、移民搬迁、扶贫开发、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调整县级专项扶持资金使用方向和投入方式,提升财政资金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引领作用。

(五)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民生优先,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保障营养餐计划实施,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加快义务段薄弱学校改造、普通高中质量提升,支持惠安中学、东关初中、新区小学等重点工程建设,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支持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落实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及重大疾病救助制度,保障公共卫生资金投入,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强化政策落实力度,支持就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三馆”免费开放,多方筹资支持新体育中心建设。加大生态建设投入,持续支持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园林绿化、“水润画乡”及治污减霾。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完善“一卡通”改革,确保各项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公务员津补贴和事业人员绩效工资。

(六)深化财政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深化财政国库管理改革,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加大国库直接支付力度,加快资金拨付。完善公务卡改革,推行强制结算目录,健全内控监督,提高公务消费中公务卡使用率。在确保财政投资评审质量和效率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评审领域,切实做好与预算编制和资金拨付的工作衔接。进一步清理各类财政专户,对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和国务院批准的资金专户,逐步撤销和归并。制定出台切合我县实际的公车改革方案,积极稳妥推进公车改革。继续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做好余下镇区道路保洁及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加快实施财政信息一体化改革,提升财政信息化管理能力。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规范资产处置和收益管理,严防资产流失。密切配合镇村综合改革,做好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七)加强监督检查,严格纪律约束,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

切实抓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贯彻落实,制订出台我县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及会议费等管理办法,建立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坚持反对铺张浪费。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严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把内控意识贯穿于财政管理的各个环节,规范权力运行,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双安全”。 着力解决单位财务人员紧缺问题,建立合理的财务人员流动机制,保证财务人员队伍相对稳定。加强财务人员教育培训,强化依法理财意识,提高业务工作技能,进一步规范基层财务管理。

各位代表,2015年财政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开拓创新,奋发有为,扎实工作,努力为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