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现将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4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30.1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6.7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36亿元,区域间转移性收入450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279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653万元,上年结余955万元,收入总量为46.7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2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同比增长8.81%;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4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63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03万元,调出资金5500万元,支出总量为46.69亿元。收支总量相抵后,累计结余481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8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318.6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2亿元,上年结余7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55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17亿元,收入总量为13.7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7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同比增长210.31%;加上上解上级支出5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1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2792万元,支出总量为13.2亿元。收支总量相抵后,累计结余5742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同比下降38.7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33万元,上年结余1586万元,收入总量为20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2%,同比下降41.99%,支出总量为105万元。收支总量相抵后,累计结余1915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3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66%,同比增长41.19%;加上转移性收入470万元,上年结余4.71亿元,收入总量为11.0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2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4%,同比增长9.98%;加上转移性支出126万元,支出总量为7.22亿元。收支总量相抵后,累计结余3.84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底,我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43.0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4.01亿元、专项债务29.01亿元。上级下达我区政府债务限额45.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4.4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1.05亿元。我区政府债务未超限额,符合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的规定。

(六)“三公”经费情况

2024年,我区“三公”经费累计支出396.3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下降43.27%,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为39.8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9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13.35%;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2.5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下降48.91%。

(七)专项转移支付及地方政府债券安排使用情况

2024年,全年共争取上级专项转移补助资金17.65亿元,较上年增加3.78亿元;争取一般债券1.1亿元,主要安排了鄠邑区第一中学教学综合楼风雨操场建设项目、中部城区第一批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凤巢保障性住房项目等。全年共安排各部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2.41亿元。

(八)重大政策实施及绩效管理情况

2024年,一是继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投入衔接资金1.12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552万元,省级资金2257万元,市级资金3771万元,区级资金3600万元。同时,争取上级涉农专款共计2亿元,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及水利工程建设、农村综合改革等工作。二是支持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各级环境保护资金1.77亿元,其中: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资金1945.51万元,大气环保类资金5492.63万元,水污染防治资金8000万元,其他环保资金2245.6万元,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三是大力支持“诗画鄠邑、品质新区”建设。累计下达各项资金4.69亿元,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日常维护管理,城市面貌发生较大变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四是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夯实部门(单位)绩效评价责任,做深做实财政重点评价。2024年对3个部门(单位)的整体支出、14个重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6.15亿元。出台《西安市鄠邑区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暂行办法》,规范区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强化资金支出绩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上半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1亿元,完成预算的55.6%,同比下降16.8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99亿元,完成预算的59.19%,同比下降4.8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526万元,完成预算的5.51%,同比下降72.9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6亿元,完成预算的47.25%,同比下降69.36%,主要用于土地开发、棚户区改造、债务付息、城市和农村环境卫生等方面。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15万元,完成预算的13.5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12亿元,完成预算的23.49%。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48亿元,完成预算的27.48%。

“三保”支出共计11.07亿元,完成预算的41.91%。其中保工资支出7.81亿元,占年初预算的50.25%;保运转支出330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4.4%;保民生支出2.93亿元,占年初预算的30.78%。

三、2025年上半年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一)多措并举抓收支,预期目标按时完成。一是抓好收入组织工作。针对税收收入短收、城建配套费、专项债项目收入进度较为滞后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协调,督促税务局及相关部门分析原因,跟踪进度,加大征管力度,确保应收尽收。上半年,按照市财政局下达的目标任务,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目标任务187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超目标任务6249万元。二是积极盘活国有资产,增加非税收入。顺利完成原青创园、原玉蝉水产站资产有偿划转,并将闲置资产交由区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盘活利用。上半年,实现非税收入1.99亿元,完成预算的64.52%。三是全力以赴争取上级各类专项资金。上半年共争取中省资金14.96亿元。

(二)统筹财力保“三保”,重点支出尽力保障。一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优先保“三保”。预算编制中优先足额保障“三保”“三保”以外的项目能压则压,能减则减;同时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在年初预算编制时,将各单位公用经费在规定标准基础上再压减10%,2025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较2024年度下降6.58%;对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一律不办理预算追加。二是不断规范财政支出流程。结合我区实际,重新修订财政资金支出程序,规范并简化资金拨付、预算调整有关审批程序。制定土地储备资金管理办法,实现土地收、储、供资金统管。三是尽力保障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城乡社区等重点领域支出。上半年,一般公共服务、教育、社会保障、城乡社区等八大项支出16.6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72%。

(三)深化改革促提升,财政管理更加规范。一是持续推进财会监督工作。从“小金库”问题专项整治、超长期特别国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预决算公开检查、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检查、政府采购管理检查、分布式光伏式发电补贴资金监督检查、中省市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检查等方面开展工作,切实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截至6月30日,全区368个部门及单位(含71家国有企业)已完成“小金库”问题自查自纠工作。二是积极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在各部门开展2024年绩效自评的基础上,选定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政府采购等方面17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共14个单位,涉及资金6938.9万元。三是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计划备案102笔,实施采购项目预算资金1.26亿元。四是扎实做好财政投资类项目评审工作,上半年完成项目评审77个,送审金额共计3.33亿元。五是制定《西安市鄠邑区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任务台账》,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巩固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任务。

(四)守牢底线防风险,全力推进债务化解。坚持“遏增量、化存量、开前门、堵后门”,细化债务化解举措,分类化解存量债务,积极争取置换债券、专项债券,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债务成本。截至6月底,我区非棚改隐性债务已基本“清零”。

今年上半年,受社会有效需求不足、房地产市场低迷等因素影响,土地出让进度依旧缓慢,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一是税收收入仍然短收。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任务完成1875万元,但税收仍短收436万元。主体税种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等税种均未达到进度要求。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进度严重滞后。上半年仅完成预算的5.51%,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仅完成预算的4.76%,短收6.4亿元;城建配套费仅完成预算的18.03%,短收2558万元;专项债券收益目前为零,严重影响了我区综合财力。三是“三保”执行进度偏低。2025年我区“三保”年初预算数26.4亿元,当前“三保”执行数为11.07亿元,执行进度41.91%,“保工资”刚刚达到目标进度、“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均未达到应有进度。

四、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加大统筹力度,不断拓宽收入来源

一是持续加强税收收入工作。坚持财税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协调解决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税务局分析税收落后原因,拿出务实举措,争取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是加大非税收入征缴力度。对非税收入短收情况进行梳理,对未完成平均进度的进行工作提醒,并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继续加大收入征管力度,确保及时收缴入库。三是继续以“四个清单”为抓手,督促提醒各责任单位不断夯实责任,抓好应收账款回收、债权清理、国有资源资产盘活处置等工作,不断增加区级财力。四是主动对接省市部门,全力以赴争取中央和省市各类专项资金及奖补类财政资金,不断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二)加强支出管理,精打细算过好“紧日子”

一是全力以赴保“三保”,全面梳理2025年下半年各类资金支出需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各类资金统筹力度,优先足额安排“三保”、债务还本付息以及保洁员、辅警、临聘教师等重点人群工资福利待遇;二是进一步严格财政预算支出管理,规范预算单位财政费用支出程序。严格控制预算项目,坚决杜绝无预算开支项目,禁止超预算、无预算支出。

(三)加强风险防控,推进债务化解工作

一是配合区清欠办开展中小企业拖欠账款清偿工作,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置换债券资金支持。二是全力完成区级考核目标任务,确保完成年度化债目标任务。三是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债务监测平台、债券穿透式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对政府债务规模、结构、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实时跟踪监测,做好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四)深化财政管理,加强财政监督

一是持续推进预算管理改革。不断完善预算编制方法,做好2026年预算编制的各项工作,按程序做好2025年预算调整工作。二是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持续推进“小金库”问题专项整治,加强绩效评价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四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开展全区固定资产清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逐项清零销号管理。全面清查闲置多年的土地、房屋资源,制定系统的资产盘活方案。对于适合出租的资产,严格履行国有资产出租处置审批、公告等流程,通过市场化运作,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效益最大化。

当前,我区正在加快建设“诗画鄠邑、品质新区”,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锚定目标,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全力做好今年“后半篇文章”,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西安市鄠邑区2024年财政决算表(草案)和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