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西安市鄠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区政府新组建的工作部门,2019年1月26 正式挂牌成立。位于人民路新农投大厦9层,内设机构2个,分别为办公室、军人服务科,机关行政编制6名,实有人员6名。辖鄠邑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一类公益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开展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

优抚等工作,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士官)、退役士兵和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并配合做好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5、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和实施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负责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6、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落实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等人员有关政策。

7、负责烈士褒扬工作,审核转报烈士评定相关资料,组织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区退役军人荣誉奖励活动,建立表彰激励机制,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 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关心国防、热爱部队、崇尚军人、敬重英雄的社会氛围。按照中省市有关规定,积极推进军人公墓建设。

8、负责移交地方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士官)、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落实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承担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夯实基层基础,打造服务体系样板

1、开展“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加快推进服务保障体系规范化运行,全力打造“退役军人之家”。一是严格落实“五有”要求,加快完成各镇街、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并规范化运行,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细化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模式。二是根据实际情况分级打造镇街、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按照1+X、2+X的模式,分别打造规范服务站、示范服务站、标杆服务站,全面建设坚强过硬服务堡垒。二是开展“退役军人之家”打造工作,以祖庵镇、蒋村镇为试点,开展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退役军人九大功能,并逐步延伸全区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打造“退役军人之家”。

2、严格落实优抚政策,加大关爱帮扶力度。一是进一步落实优抚政策,适时下拨、足额发放各类优待抚恤金,义务兵家属按照上级规定的标准于“八一”前发放到位。二是做好新增优抚对象的系统录入、材料申报、调查核实以及补助办理工作。三是建立优抚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对享受定期补助的优抚对象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定期开展对享受定补的优抚对象的信息核对工作。四是做好伤残军人档案整理及换证工作,同时深入学习“两参人员”认定相关政策,并按上级要求做好参战参试退役军人身份精准核查认定工作。五是认真做好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解三难”工作,出台“解三难”实施办法,逐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加大对困难优抚对象临时救助力度,逐一解决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住房、就医、生产生活等实际困难。协调区卫健局、医保局开展优抚对象就医优先、减免门诊费和义诊、体检等相关工作,最大限度关心关爱其身体健康。

3、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返乡报到和就业创业工作。一是积极做好义务兵、士官等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档案接收和报到工作。二是全面开展有就业需求的各类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摸底工作,初步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结合退役士兵就业意向适时举办退役士兵技能和创业培训班,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就业创业培训,加强高职、中职培训教育,落实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政策,提高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和自主创业的能力。三是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协调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搭建退役士兵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平台,建立退役军人求职需求与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库,召开退役军人暨家属专场招聘会,开展一对一精准对接,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四是对接相关部门,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项目扶持。

4、做好信息采集和光荣牌悬挂工作。全面做好我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和光荣牌悬挂工作,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同时按照信息采集数据库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优待证发放工作。

5、深入学习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落实权益保障工作。营造学习、推广、运用“枫桥经验”的良好氛围,将枫桥经验与矛盾风险化解工作相结合,推进其在我区退役系统以点带面、逐步推开。二是做好政策解答和思想教育转化;三是配合区信访局、信访联席办做好重大节日,重要节点的接访稳控工作;四是做好重点个访案件的处理工作及日常的信访接待工作,建立一人一档,同时加强网上信件交办、转办、督办、处理,实行一案一销,对信访反映的问题限时办结,形成闭环。五是掌握思想动态,开展常态化联系、走访慰问等活动。六是建立健全区级退役军人关爱基金实施细则、办法,积极发挥省、区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作用;七是充分发挥服务中心直面退役军人的优势,为全区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矛盾化解、法律援助申请等服务。

6、继续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及常态化服务工作。在春节、八一、国庆及重大活动期间采取走访慰问、座谈会等形式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工作;继续做好局系统干部职工常态化联系服务退役军人,做到“九必访”“七清楚”“三记住”,发挥服务体系、党员骨干以及优秀退役军人等群体的作用,以网格为基本单元的退役军人精细化服务管理体系,建立一人一档网格化管理联系体系,实现全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联系服务全覆盖。

7、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一是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解决“口袋党员”党组织关系归属,确保所有退役军人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服务管理范畴;二是利用基层党支部,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教育,为退役军人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提供便利,引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挖掘爱党爱国、爱岗敬业、勤劳致富、自强不息、无私奉献的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广泛开展“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最美军人家庭”“最美军嫂”等评选及典型事迹宣传活动,建立优秀退役军人典型资源库,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军人、敬重英雄的良好氛围。

8、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发挥退役军人模范作用。引入社会力量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养老、医疗、康复、心理疏导等提供帮扶。搭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平台,发挥退役军人作用,引导退役军人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抢险应急等急难险重工作,倡导退役军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忠诚于党、奉献人民的模范作用。

9、强化自身建设,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加强对镇街、村(社区)服务站业务指导,经常开展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全面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职责和服务指导手册使用,开展“满腔热忱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标兵评比活动,提升业务能力,增强爱岗敬业意识,确保每名工作人员清楚明晰本辖区内退役军人基本情况。定期到基层服务站进行检查督导,着力打造能提供专业化、亲情化服务的退役军人工作队伍。

(二)加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安置就业

1、完善双拥、安置工作组织管理体系。一是研究制定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其办公室工作细则,及时调整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落实好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部署的工作。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推动退役军人安置工作良好发展。二是建立工作运行体系。发挥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决策议事、统筹统揽作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双拥模范城评选和事关军地双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调动全区力量解决重大问题。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抓好决策部署的督促、检查、落实、汇报工作。三是严格落实政策制度。做好上级关于退役军人安置及烈士褒扬工作方面的各项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根据需要,及时提供书面咨询意见或建议。

2、坚持人岗相适,提高移交安置工作质量。一是科学制定安置计划。树立“军转安置即人才引进”理念,发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接收安置主渠道作用,认真做好军转干部定岗定位、增人增编工作,使军转干部行政和参公计划达到100%以上。二是扎实做好安置工作。推进阳光安置,推广功绩制排名选岗与优先选用相结合的安置办法,主动对接单位,掌握空岗需求,拓宽安置渠道,提供优质岗位。优化伤病残退休干部、退休士兵交接机制。做好服役满12年消防救援人员移交安置工作。三是妥善解决遗留问题。持续解决好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定期召开全区解决安置遗留问题工作推进会,减少安置遗留问题“存量”。四是积极开展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创业就业培训服务活动。加强与企业、院校合作,参与上级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平台建设,加强与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的协调对接,充分利用好人社部门、中介机构等工作平台,开展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随军家属就业援助月活动。搭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创新就业创业方式,助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3、落实待遇政策,提高服务保障水平。一是持续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加强政策培训,积极对接人社、医保等部门,稳妥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问题。二是做好拥军优属服务工作。加强与民政、卫生健康、住建、教育、交通、文化旅游等部门的协作,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持续推出优待措施,制定区属优待目录清单,在养老、医疗、住房、子女教育、公共交通、旅游景点等方面给予适当优先优待。按照“五讲五结合”的工作方法,认真做好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喜报庆送工作。

4、坚持正面引导,营造关心关爱氛围。积极开展烈士褒扬纪念。推进烈士陵园及纪念馆相关附属设施建设,组织开展烈士纪念活动,积极开展为烈属服务、做好解困服务。

5、完善制度措施,大力开展军地互办实事。做好建军93周年系列工作的开展;做好为驻鄠部队解难题。重点解决驻户部队道路建设、官兵生活、办公条件改善、官兵子女入学、官兵家属工作调动;协调驻军为我区经济建设作出贡献,重点体现在民兵的训练、中小学学生的军训、军营开放日、国防教育、四城联创、扶贫解困、平安建设、驻军出席清明及烈士公祭日活动等工作开展。

(三)全力抓好双拥工作,积极创建双拥模范城

1、创新工作载体,确保双拥工作走在前。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完善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优化成员单位结构,发挥职能作用,夯实工作责任。

2、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双拥氛围。双拥宣传教育要以习近平新时代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为重要内容,宣传新时期我区军民团结取得的巨大成绩和生动事迹,宣传近年来我区双拥工作涌现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双拥各领域的经验做法,倡导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良好风尚。结合实际,抓好春节、八一、清明和新生入学、征兵等有利时机,采取设立宣传牌、知识竞赛、文艺演出、专题展板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不断深化双拥宣传教育效果。广泛开展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组织军营开放日、各级领导干部过“军事日”活动。不断强化广大军民国防双拥意识,持续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激发全社会全民参与双拥工作的热情。

3、全面做好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举全区之力、集军民之智,全面动员,广泛宣传,全力做好“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

(四)有条不紊抓好军休服务管理

1、扎实落实军休人员“两个待遇”。以认真落实“两个待遇”为抓手,以“六个老有”为目标,以“抓细、抓实、抓经常”为重点,精准高效完成关系到军休人员切身利益的离退休费发放、医疗费报销等日常性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

2、高标准完成军休接收工作。积极落实接收安置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工作任务,召开三见面联席工作会,严格按照“双赢互补、务求实效”的原则和“即退即审,即交即接”的常态化审定接收机制,做好2020年度接收安置工作任务。

3、搭建文化养老平台。深度挖掘红色资源,传承红色文化,充分利用各个节日,组织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走访慰问活动及政治学习活动,进一步推进文化养老、健康养老。

(五)切实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

切实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脱贫攻坚、垃圾分类、路长制等重大决策部署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2020年只包含了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预算。(备注:鄠邑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因2019年新成立,人事工资等关系正在划转,暂未设立账户,2020年预算统一纳入局本级编报)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0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拟变动情况

1

西安市鄠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机关)

新组建成立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18人;实有人员17人,其中行政6人、事业11人(手续正在办理),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311.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11.78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311.78万元,主要原因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8年11月27日新组建成立部门,没有2019年预算安排。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311.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11.78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1311.78万元,主要原因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8年11月27日新组建成立部门,没有2019年预算安排。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11.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11.78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1311.78万元,主要原因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8年11月27日新组建成立部门,没有2019年预算安排;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311.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11.78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311.78万元,主要原因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8年11月27日新组建成立部门,没有2019年预算安排。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11.78万元,较上年增加1311.78万元,主要原因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8年11月27日新组建成立部门,没有2019年预算安排。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级科目,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业务经费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将相关数据与上年对比,分析增减变化原因。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11.78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1301.92元,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7.38万元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2080803)8.71万元

义务兵优待(2080805)360万元

其他优抚支出(2080899)339万元

退役士兵安置(2080901)303万元

退役士兵管理教育(2080904)113万元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2080999)23.3万元

行政运行(2082801)53.42万元

拥军优属(2082804)32.34万元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指出(2082899)61.56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0.22万元

人员经费支出62.7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7.29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231.91万元,较上年增加1301.93万元,主要原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8年11月27日新组建成立部门,没有2019年预算安排。

(2)卫生健康支出(210)2.35万元,其中:

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2.3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99)0.05万元,即人员经费支出2.35万元,较上年增加2.35万元,主要原因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8年11月27日新组建成立部门,没有2019年年初预算安排。

(3)住房保障支出(221)7.50万元,其中:

住房公积金(2210201)7.50万元,即:人员经费7.50万元;较上年增加7.50万元,主要原因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8年11月27日新组建成立部门,没有2019年年初预算安排。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业务经费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将相关数据与上年对比,分析增减变化原因。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11.78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9.88万元,具体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301)63.59万元,较上年增加63.59万元,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8年11月27日新组建成立部门,没有2019年预算安排。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7.29万元,较上年增加7.29万元,主要原因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8年11月27日新组建成立部门,没有2019年预算安排。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9万元,较上年增加9万元,主要原因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8年11月27日新组建成立部门,没有2019年年初预算安排。

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231.91万元,具体如下: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96.9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1035.01万元,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文字说明,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业务经费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将相关数据与上年对比,分析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11.78万元,其中: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63.59万元,较上年增加63.59万元,原因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8年11月27日新组建成立部门,没有2019年预算安排。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04.18万元,较上年增加204.18万元,原因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8年11月27日新组建成立部门,没有2019年预算安排。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3)1044.01万元,较上年增加1044.01万元,原因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8年11月27日新组建成立部门,没有2019年预算安排。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第三部分 其他情况说明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5.1万元,较上年增加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1万元,较上年增加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区军人服务中心拟购置公务用车预算的运行费),较上年增加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2020年三公经费增加的原因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8年11月27日新组建成立部门,没有2019年预算安排。根据工作需要本年度分别预算了2.22万元的会议费和培训费(含项目和基本支出),上年无此项预算。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 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11.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2020年,本部门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继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04.18万元(含项目运行费),较上年增加204.18万元,主要原因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8年11月27日新组建成立部门,没有2019年预算安排。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附件: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表_[103]鄠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xls

西安市鄠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