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中共西安市鄠邑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为正处级,承担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作为区委工作机关,归口区委组织部管理。位于西安市鄠邑区东大街7号区委六楼,内设3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行政机构编制科、事业机构编制科,西安市鄠邑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机关编制11名,现共有人员14名,其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一管理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全区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2.拟订全区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3.审核、审批区级机关各部门的职责配置和调整,协调区级机关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各镇、街道办事处、景区管理局之间的职责分工。
4.审核区级机关各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审核区级开发区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人员编制总额。
5.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分类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审批区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结构比例、经费预算形式等。
6.负责区属议事协调机构设立、变更的审核工作。
7.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执行情况。
8.监督检查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督查和评估机制。
9.负责机构和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建立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间联动管理机制,实现实际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际使用编制和领导职数与批准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对应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网络化系统。
10.负责经批准设立、撤销、合并、更名的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印章的刻制、启用和销毁登记工作。
11.负责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工作。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以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进一步推动机构编制资源的高效配置和管理创新,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2.继续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清理,按照能转职能的不转机构、确需转机构的实行综合设置的原则,区分情况推进改革。对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在此次党和政府机构改革中统筹考虑。今后,除行政执法机构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3.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统筹研究制定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确保改革整体推进,落实到位,涉及的机构编制事项按有关规定办理。
4.推进镇街机构改革。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要求,整合优化机构设置、职能配置,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立综合性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和一支队伍,不断增强基础党的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能力。
5.深入开展实地核查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以不少于所属事业单位法人总数的3%,开展事业单位实地核查工作,全面加强对事业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
6.积极创新管理思路和方法。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体制、优化运行机制、整合机构设置、提高人员素质解决人手不足的问题,向深化改革要编制、向科学管理要编制、向提高效率要编制。及时跟踪机构编制使用情况,运用部门内部调剂和跨部门调剂办法,进行动态调整,在总量内把编制用好用活,充分发挥现有编制的使用效益。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中共西安市鄠邑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级(机关)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员14人,其中行政14人、事业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人。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688471.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88471.2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316885.38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上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688471.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88471.2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316885.38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上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88471.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88471.2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316885.38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上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688471.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88471.2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316885.38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上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88471.2元,较上年增加316885.38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上调。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88471.2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1001)143670元,较上年减少9330元,原因是压缩经费;
(2)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2011099)64600元,较上年减少5400元,原因是压缩履职经费;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3202)961020元,较上年减少187565.62元,原因是人员社保费用单列;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311469.36元,较上年增加311469.36元,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列;
(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4388.4元,较上年增加4388.4元,原因是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单列;
(6)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101101)46018.92元,较上年增加46018.92元,原因是今年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单列;
(7)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1632元,较上年增加1632元,原因是今年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单列;
(8)住房公积金(2210201)155672.52元,较上年增加155672.52元,原因是今年住房公积金单列。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88471.2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480201.2元,较上年增加331615.58元,原因是工资福利上调;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08270元,较上年减少14730元,原因是压缩经费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2)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88471.2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480201.2元,较上年增加331615.58元,原因是工资福利上调;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08270元,较上年减少14730元,原因是压缩经费支出;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0元,较上年无变化;
机关资本性支出(二)(504)0元,较上年无变化;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0元,较上年无变化;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506)0元,较上年无变化。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1、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2、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0900元,较上年减少13900元(5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机改任务较上年小,会议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7500元,较上年减少300元(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9270元,较上年减少6930元,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 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7.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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