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0年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西安市鄠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是西安市鄠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下属事业单位,位于西安市鄠邑区甘亭镇丰京路就业局6楼,内设5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科、业务科、失地科、稽核科,事业编制21名,现共有人员20名,其主要职责有: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指导镇、村、社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工作,组织开展政策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人员业务经办能力。

3、负责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审核发放工作。

4、负责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

5、负责全区特殊群体工龄补贴发放工作。

6、负责全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审核和待遇发放工作。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加强基金管理,确保每月25日前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补贴待遇发放工作。

2、强化稽核力度,最大限度杜绝死亡冒领现象发生。

3、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APP宣传推广工作

 4、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内部及乡镇培训会,提高经办业务经能力。

5、规范基金内控管理,优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

6、推进“老农保”清零工作,妥善解决“老农保”遗留问题。

7、做好金融管控平台养老金待遇线上发放工作。

8、按照省市文件规定,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提标工作。

9、与税务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征缴工作的交接。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为西安市鄠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一家。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实有人员20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2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200.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0.5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6.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200.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0.5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6.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0.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0.5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6.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200.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0.5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6.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0.52万元,较上年增加6.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长。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0.52万元,其中:

(1)人员工资170.4万元,较上年增加14.7万元,原因是统发工资调资。

(2)机构运行(2130601)29.7万元,较上年减少8.3万元,原因是日常办公经费减少8.3万元。

(3)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为0.42万元,较上年增加0.42万元,原因为对遗属的补助。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0.52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70.4万元,较上年增加14.7万元,原因是统发工资调资。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9.7万元,较上年减少8.3万元,原因是日常办公经费减少8.3万元,原因是日常办公经费减少8.3万元。

其中:专项业务经费24.6万元,较上年减少5.4万元。日常办公经费5.1万元,较上年减少2.9万元,原因是日常办公经费减少2.9万元。

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303)为0.42万元,较上年增加0.42万元,原因为对遗属的补助。

(2)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0.52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70.4万元,较上年增加14.7万元,原因是统发工资调资。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9.7万元,较上年减少8.3万元,原因是日常办公经费减少8.3万元。

其中:专项业务经费24.6万元,较上年减少5.4万元。日常办公经费5.1万元,较上年减少2.9万元,原因是日常办公经费减少2.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4万元,较上年减少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4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0.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9.7万元,较上年减少8.3万元,原因是日常办公经费减少8.3万元。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人员经费:主要是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支出。

3.公用经费:主要是维持本单位日常运营的必须费用,如水电费、房租、办公费,电话及宽带费用、邮电费等日常支出费用。

4.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5.专项业务经费: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附件:西安市鄠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