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市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农业农村地方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承担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农业行政审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开展农业普法宣传。
2.统筹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行政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指导大宗农产品流通销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管理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
5.制定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果业发展规划,负责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负责农业标准化生产。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机作业安全监理工作。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承担全区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相关认证工作。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负责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负责种子、种苗、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等安全监管工作。承担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责任。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相关工作。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区植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防疫检疫工作。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建议。编制安排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项目,管理农业科技成果,引进农业先进技术。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13.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承担援外项目的监管责任。
14.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区农业农村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法制科、计划财务科、畜牧兽医与渔政管理科、果业管理科、农产品质量管理科、种植业管理科、产业发展科、农村改革与发展规划科、社会事业科、农机与农田建设管理科、市场与信息化科。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突出稳产保供,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
1.着力抓好粮食生产。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压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加快农作物品种创新和品种更新换代,建设2个千亩粮食绿色高产高效示范方,2个粮食绿色高效百亩攻关田,积极推进马铃薯主粮化工作。以甘河镇为核心集中建设粮食功能区,打造农业水肥一体化示范基地。加强重大气象灾害防御,狠抓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害防控,稳定提升粮食产能。2020年粮食面积和产量分别稳定在45万亩左右和29万吨以上。
2.统筹抓好“菜篮子”稳产保供。以“菜篮子”区长负责制考核为抓手,建立疫情防控应对机制,加快老旧设施改造升级,提升设施生产水平,增加复种指数。蔬菜生产稳定在3万亩左右,产量10万吨以上。
3.全力抓好肉、蛋、水产等稳产保供。完成市下达的畜牧渔业肉、蛋、奶、水产产量等指标,推广标准化养殖技术规范,组织养殖场创建标准化养殖示范场,申报2个市级以上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完成13个生猪养殖场活体储备项目监管任务。毫不放松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疫病防控,确保我区重大动物疫情不反弹,生猪生产恢复势头不逆转。
4.持续抓好农业基础建设。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力争建设2万亩高标准农田。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机械化,抓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全区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小麦、玉米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加快发展现代种业,重点培育1家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加大高素质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全年累计完成培育高素质农民300人。
5.坚决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持续巩固提升全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鄠邑样板区”。完成农产品定性检测4800批次、定量检测150批次,推广食用农产品合格证50万枚,加快推进“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工作,建设市级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1个,完成绿色食品认证3个。
(二)聚焦产业振兴,加快推进农民致富增收步伐
6.做好现代农业发展顶层设计。邀请国内知名规划设计团队,为我区都市型现代农业把脉开方,绘制发展蓝图,做好全区农业农村发展的顶层设计,科学编制《西安市鄠邑区“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联系自然资源规划局鄠邑分局,完成荣华田园综合体省级农村改革试验项目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有计划解决东篱下有机农场等一批田园综合体项目三产融合用地问题,引导鄠邑农业农村发展有序健康发展。
7.组建农业专家“智囊团”。通过与国内高校、农业科研机构加强联系合作,设立产、学、研示范基地,成立区、镇、村三级技术服务分队,不断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激发农业发展动力。同时,聘请高端农业专家作为我区农业顾问,建立农业“智囊团”,成为我区农业发展大脑,指导农业产业化高效发展。
8.实施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工程攻坚行动。深入贯彻落实省市“3+X”产业工程和《西安市鄠邑区实施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工程攻坚行动方案(2019—2020年)》,围绕建设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基地目标,以园区建设为抓手,狠抓户县葡萄、设施瓜果菜、苗木花卉三大主导产业,重点抓好户县葡萄这个支柱产业的培育,因地制宜发展时令水果、同兴西瓜、草莓、福缘杏果、蓝莓、猕猴桃、中蜂等特色产业,完善建立产业六大支撑体系,实现“户县葡萄”年产值达到10亿元,唱响“中国户县葡萄之乡”,持续打造鄠邑区对外宣传的标志性产业;全区设施瓜果菜面积年产量达到30万吨,产值15亿元;以裕兴农业、西安市现代苗圃等基地为核心,在甘河、涝店、渭丰等沿渭镇街发展精品苗木花卉产业基地3个,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
9.实施产业脱贫工程。继续抓好驻村帮扶、干部结对帮扶工作,持续推进“十百千万”产业扶贫工程,继续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提高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带贫能力,不断提升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能力,为全区实现高质量脱贫奠定坚实基础。
10.实施科技培训提升工程。持续开展产业技术跟踪服务、实施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育工程,年内开展各类农业科技培训1.5万人次、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1000人次。
11.实施农业品牌建设工程。携手电商企业,举办好农业品牌“三年百市”、“户县葡萄”宣传推介、农民丰收节、杨凌农高会等系列宣传推介,提升全区农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切实增加农民经济收入。
12.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年内发展30个专业合作社,发展家庭农场15个,抓好省市区三级示范社业务指导工作,和创建示范家庭农场工作。创建市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1个以上。
13.大力发展数字农业。深入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加快建设全区农产品智慧农业展示平台,推进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依托西安市农林信息网、省农村信息员监管系统、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及时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促进农产品销售。
14.培育农业“新六产”,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大力推进一体化农业经营组织联盟,创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达到5家。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家。以荣华田园综合体、裕兴现代农业科技园区、渭河示范区为主体,按照农田田园化、产业融合化、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路径,打造特色鲜明的三产融合示范村(镇)。
(三)深化农村改革,持续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15.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及时制定出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相关制度文件,夯实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基础。指导农村宅基地管理、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等,指导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
16.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出台《支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施意见》,指导完善镇村两级“四屏”建设和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指导开展农村财务审计、土地流转和纠纷仲裁等工作,维护农民权益。基本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20%以上的村集体年经营收益达到5万元以上,10%以上的村集体经营收益达到10万元以上。
17.推进农村改革试验。持续推进荣华田园综合体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项目,组织区内其他田园综合体积极申报创建省级农村试验区建设项目,谋划农村经济开发区组建工作。
(四)瞄准美丽宜居,提升乡村建设和治理能力
18.发挥乡村振兴牵头抓总作用。按照《西安市鄠邑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细化责任分工,协同作战,突出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建立乡村振兴战略督导检查机制,落实有关会议、交叉检查等措施,合力推动《行动方案》落实。
19.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积极牵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工作,配合指导区人居办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积极做好“清洁田园”专项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建设无害化厕所12000座,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20.继续开展示范村提升工作。以创建东韩村、王坊村、栗峪口村、胡家庄村4个乡村振兴示范村为引领,按照示范引领村庄(样板村)、特色发展型村庄(特色村)、改造提升型村庄(整洁村)同步推进全区其他行政村。高质量完成的幸福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农村片区化中心社区建设、农村改革试点示范等任务。
21.建立健全区级统筹抓乡村治理工作机制。制定完善乡村治理相关指导性文件,构建责任、组织、队伍、服务、制度、保障六大工作体系,力争用三年时间,全区行政村基本达到基层党组织领导更加有力,村民自治机制更加健全,村级公共服务更加优质,乡风民风更加文明,基层政权更加巩固,全区乡村治理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五)狠抓制度建设,增强“三农”工作保障
22.坚持党建引领。加强政治建设,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强化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每年不少于6次,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制定有关工作措施,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抓好局系统及基层单位各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及时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及一把手讲廉政党课。
23.推进“三农”依法行政。将农业行政执法与行业治乱有效结合,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不断提升执法能力,从源头上严厉打击农资违规、违法行为,为推动全区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全面完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持续保持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压态势,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如期完成。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落实,打造群众满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农业行政审批环境。
24.开展行政效能及其他任务落实。认真落实河长制湖长制、路长制工作职责。针对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要求,完善“一站式”服务体系,开展“局长驻窗口”和“最多跑一次”体验活动,切实做到依法、高效、责任、廉洁审批,全面提升行政效能。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4个,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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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拟变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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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安市鄠邑区农业农村局本级(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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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西安市鄠邑区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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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西安市鄠邑区种子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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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西安市鄠邑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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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西安市鄠邑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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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西安市鄠邑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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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西安市鄠邑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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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西安市鄠邑区农村能源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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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西安市鄠邑区农业机械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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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西安市鄠邑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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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西安市鄠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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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西安市鄠邑区农业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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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西安市鄠邑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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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西安市鄠邑区西安市鄠邑区渔政监督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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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86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265人;实有人员279人,其中行政21人、事业25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3328548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285482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4085966.12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调整将鄠邑区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鄠邑区渔政监督管理站纳入农业农村系统预算;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3328548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3285482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4085966.12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调整将鄠邑区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鄠邑区渔政监督管理站纳入农业农村系统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328548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285482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4085966.12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调整将鄠邑区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鄠邑区渔政监督管理站纳入农业农村系统预算;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3328548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3285482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4085966.12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调整将鄠邑区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鄠邑区渔政监督管理站纳入农业农村系统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3285482元,较上年增加4085966.12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调整将鄠邑区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鄠邑区渔政监督管理站纳入农业农村系统预算。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285482元,其中:
(1)行政运行(2130101)1923628元,较上年减少468379.83元,原因是机关人员调动减少;
(2)事业运行(2130104)18898246元,较上年减少3849962.05元,原因是上报2020年预算时,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社保缴费科目按照社保科目预算,2019年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社保缴费全部按照2130104农业事业运行科目预算;
(3)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130106)84320元,较上年减少65680元,原因是财政压缩项目支出;
(4)病虫害控制(2130108)174600元,较上年增加44600元,原因是财政对农业病虫害控制的项目预算支出增加;
(5) 农产品质量安全(2130109)500200元,较上年减少109800,原因是财政压缩项目支出;
(6)执法监管(2130110)302800元,较上年增加8900元,原因是财政对农业病虫害控制的项目预算支出增加;
(7)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2130111)532180元,较上年减少327820,原因是2020年起高新区托管的农业信息站点区级配套费用不用鄠邑区承担;
(8) 农业行业业务管理(2130112)441200元,较上年减少5400元,原因是财政压缩项目支出;
(9)其他农业支出(2130199) 2033000元,较上年增加464200元,原因是2020年因农业农村局的业务范围增加,需要区级承担的项目支出增加;
(10)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13699)689978元,较上年增加689978元,原因是2020年原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入区农业农村局,该科目为原统筹办使用的功能科目;
(1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3134178.48元,较上年增加3134178.48,原因是2020预算养老保险缴费功能科目调整,2019年按照农业事业运行(2130104)科目预算;
(1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89901)95556.84,较上年增加95556.84元,原因是2020年预算社保缴费功能科目调整,2019年按照农业事业运行(2130104)科目预算;
(1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1065729.96元,较上年增加1065729.96,原因是2020预算医疗保险缴费功能科目调整,2019年按照农业行政运行(2130101)、农业事业运行(2130104)科目预算。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285482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28106128元,较上年增加4207452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农业农村系统人员规模增加及人员待遇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913070元,较上年增加15270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农业农村系统下属单位机构数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175704元,较上年减少2436元,原因是60年代人员较上年死亡人数增加。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285482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2570380.56元,较上年增加509380.73元,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农业农村系统人员增加;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942070元,较上年增加377870元,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农业农村系统下属单位机构数增加;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0元,较上年增加0元;
机关资本性支出(二)(504)0元,较上年增加0元;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28597327.44元,较上年增加3201151.39元,原因是区级财政预算中农业农村预算中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增加;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506)0元,较上年增加0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1、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2、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76890元,较上年减少130元(0.0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0%);公务接待费31740元,较上年增加1110元(3%),增加主要原因是2020年农业农村系统机构相比上年所属单位机构数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245150元,较上年减少1240元(0.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0%)。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7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923628元,较上年减少468379.83元,原因是机关人员调动减少。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指对事业单位的经常性补助支出。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