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西安市鄠邑区信访局是区政府的组成部门,位于西安市鄠邑区甘亭镇东大街七号,内设四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接待室、综合科、督办科,机关编制16名,现共有人员15名。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二)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和区级信访部门的来信、来访和网上投诉,督促检查依法逐级走访和视频接访制度的落实。
(三)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反映群众在信访活动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完善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
(四)负责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市信访局和中、省、市、区领导批示信访事项的立案、交办、督办工作,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负责按规定做好信访复查、复核工作。
(五)综合协调处理“三跨”(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三分离”(人、事、户分离)和重大疑难信访事项。
(六)负责西安市鄠邑区户籍进京、赴省、市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负责中、省、市驻鄠邑区单位有关信访问题的属地管理工作。
(七)健全完善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研判机制,分析评估信访风险。
(八)负责全区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对群众进行宣传解释和思想疏导,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九)负责派驻区信访接待(服务)中心机构和人员的管理、服务和日常考核工作。
(十)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区信访工作,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十一)负责全区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信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保密、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应急管理、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信息化、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和维护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机关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工作;负责对接协调区级有关部门驻中心人员选派工作;负责派驻区信访接待(服务)中心人员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和考核工作;负责全区信访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综合科。负责信访工作有关制度的起草和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负责综合分析信访动态,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意见建议;负责全区信访工作调查研究和综合指导工作;负责全区信访信息、信访数据的统计和信访形势的分析研判,提出指导意见;负责中、省、市要结果信访事项的统计、通报工作;负责编报信访情况反映和摘报;负责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负责信访宣传工作;负责全区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负责西安市鄠邑区户籍进京、赴省上访人员的接谈、思想疏导和劝返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和提供我区群众在京上访情况;负责对进京、赴省到非接待场所上访人员信访事项交办工作。
指导责任单位对征地拆迁、重大建设、企业改制等进行信访风险评估;负责诉访分离改革任务的落实工作;负责按规定做好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三)接待室。负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到区信访接待(服务)中心上访的受理、接谈、协调、转送、交办、督办工作;组织落实依法逐级走访和视频接访工作;负责全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
负责到区委、区政府上访人员的接谈、引导、分流工作;配合做好到市级党政机关驻地及重要场所上访人员的接谈、引导、分流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要专项任务中的信访工作;负责突出信访问题的预警、指导、处理和督促检查工作。
(四)督办科。负责对信访工作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信访事项的交办、督办、协调、检查、调查和办结报告审核上报工作;负责交办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通报工作;负责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区信访部门的来信和网上信访投诉事项;负责上级有关部门、新闻单位转送西安市鄠邑区的人民来信和网上信访投诉事项的办理、交办、督办、审核、上报结果等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的信件和网上信访投诉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按规定做好信访事项听证评议工作;负责特殊疑难信访救助资金的审核、使用和管理。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坚持定期召开信访工作会议和特事特议相结合,准确分析研判信访形势,及时反馈信访工作情况。
2.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不断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处置各类信访事项,对所受理的信访事项及时落实化解责任和稳定责任,有效遏制封门堵路现象,确保信访秩序明显好转。
3.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指导督促各镇及区级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长效机制,使之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4.强化责任、灵通信息,扎实做好信访利益群体和重点人员的稳定工作。坚持定期督导检查,确保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完备,责任落实到位,有效遏制越级上访情况的发生。
5.加强督查督办,全力推动重点信访案件办理工作。以督查督办为抓手,确保信访案件在规定时限内案结事了。
6.切实做好控制进京非访工作。及时落实重点进京访人员包案领导和稳控责任人,以化解合理诉求和思想疏导为主,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进京上访人次控制在市上要求的指标以内。
7.采取得力措施,全力做好全国、省、市、区“两会”和重要活动期间稳定和劝返工作。及时成立专项工作组,制定工作预案,落实责任,多方协调,及时处置。确保我区今年以来全国、省、市、区两会等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期间非访下降的目标。
8.按时按要求完成各类统计表和相关材料报送工作。
9.重要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扎实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包案和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印发了区级领导接访日程安排;以问题为导向,强化督查督办,夯实工作责任,确保信访突出问题在规定时限内案结事了。
10.统筹兼顾,积极完成各项协同类工作任务。积极做好区信访局帮扶对象的帮扶工作,全面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确保我区重点人及利益群体思想情绪相对稳定,不出现聚集和越级上访现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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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拟变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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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安市鄠邑区信访局本级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员15人,其中行政10人、事业5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200.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0.5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10.12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减少;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200.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0.5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 ,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10.12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的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0.5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0.51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10.12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减少;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200.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0.5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10.12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0.51万元,较上年减少10.12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减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0.51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0601)101.53万元,较上年减少3.75万元,原因是机关实有人数缺少编制人;
(2)事业运行(2010650)39.20元,较上年增加3.03万元,原因是事业人员工资略有上涨;
(3)机构运行(2130601)15.50元,较上年减少0.08万元,原因是办公经费减少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602)44.28元,较上年减少9.72万元,原因是专项经费减少;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0.51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40.74万元,较上年减少0.71万元,原因是行政实有人员较2018年减少1人;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56.17万元,较上年减少12.23万元,原因是专项经费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3.6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2.82万元,原因是其他个人补助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2019年一般性支出中,会议费0元,较上年减少0%,主要是无需购置会议上所需各类资料;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无车辆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我区已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现处于初步实施阶段,除区扶贫办扶贫重点项目资金外暂不公开,其他部门均公开空表。需公开项目绩效目标如下:
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0.51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5.35元,较上年增减少1.35元,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减少。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2. “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