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区人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草案,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战略、制定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中、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贯彻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协调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开展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生产鼓励政策建议。
(六)负责职业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防治监督,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负责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标准,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
(八)贯彻执行国家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政策和相关标准,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的医疗、教育、科研等工作。
(九)贯彻落实陕西省计划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和妇幼健康发展规划,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卫生健康机构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十一)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和科技发展规划,负责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评审和聘任考核工作,组织医疗卫生科研攻关,指导医学科研成果审定、普及和应用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对外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干部保健工作,负责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工作。
(十四)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偏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供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完善全区生育政策,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区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全区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全区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全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全区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2、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检验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3、与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协商沟通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4、根据上述职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管理科、财务科、法制与监督科、体制改革科、医政医管科、公共卫生科(爱卫办)、规划信息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老龄健康科、档案管理科。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20年,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按照上级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及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中心”思维,大力推进健康鄠邑建设,着力构建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体系。重点做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抓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4+7医用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实现医联体建设全覆盖,力争2020年底前将辖区所有卫生院纳入医联体建设体系范围。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省级试点改革工作。
(二)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根据《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西安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逐步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重点在签约服务方式、内容、收付费、医保支持、激励机制等方面实现突破。力争2020年底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扩大到我区全体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
(三)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制度。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机制。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医疗卫生、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和计划生育专项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亮剑”专项行动,整顿和规范医疗美容行业市场秩序。
(四)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中医文化氛围,广泛宣传中医药普及知识。继续做好中医人才的培养,充分发挥基层中医药人员主力军的作用,加大《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的培训推广力度,逐步做到每个基层卫生院能开展10余项中医药适宜技术。
(五)推进健康鄠邑建设。聚焦重点健康影响因素、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实施一批健康行动。以建设健康乡村、健康社区、健康学校等“健康细胞”为基础,以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为载体,为实施健康鄠邑提供有力保障。
(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继续深入推进医联体建设,在医联体内部逐步实现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服务衔接等的深度合作;逐步解决双向转诊一头热,上转容易下转难的问题。同时错位发展区内重点学科,加强高层次医疗人才队伍建设。依法监管社会办医,提升民营医疗机构服务质量。
(七)推进区级公立医院项目建设。加快区中医医院整体搬迁暨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进度,力争早日投入使用。同时积极协调推进区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进程。
(八)持续加强党组织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放在首位,聚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多形式、全方位组织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学深悟透,以学促干、知行合一。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加强局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干部职工活力和凝聚力,力争在全区党建工作上走在前列、做出表率。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27个,包括: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西安市鄠邑区卫生健康局(本级) |
| 2 |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医院 |
| 3 | 西安市鄠邑区中医医院 |
| 4 | 西安市鄠邑区妇幼保健院 |
| 5 | 西安市鄠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6. | 西安市鄠邑区卫生监督所 |
| 7 | 西安市鄠邑区卫生职业学校 |
| 8 | 西安市鄠邑区急救中心 |
| 9 | 西安市邑区计划生育服务站 |
| 10 | 西安市鄠邑区计划生育协会 |
| 11 | 西安市鄠邑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 |
| 12 | 西安市鄠邑区甘河卫生院 |
| 13 | 西安市鄠邑区草堂中心卫生院太平分院 |
| 14 | 西安市鄠邑区涝店中心卫生院 |
| 15 | 西安市鄠邑区玉蝉卫生院 |
| 16 | 西安市鄠邑区玉蝉卫生院天桥分院 |
| 17 | 西安市鄠邑区石井卫生院 |
| 18 | 西安市鄠邑区石井卫生院涝峪分院 |
| 19 | 西安市鄠邑区余下中心卫生院 |
| 20 | 西安市鄠邑区渭丰卫生院 |
| 21 | 西安市鄠邑区蒋村卫生院 |
| 22 | 西安市鄠邑区蒋村卫生院白庙分院 |
| 23 | 西安市鄠邑区甘亭卫生院 |
| 24 | 西安市鄠邑区祖庵中心卫生院 |
| 25 | 西安市鄠邑区五竹卫生院 |
| 26 | 西安市鄠邑区五竹卫生院苍游分院 |
| 27 | 西安市鄠邑区爱国卫生指导中心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303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1277人;实有人员1143人,其中行政24人,事业1119人。
第二部分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1037.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037.95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876.1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项目经费增加;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1037.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037.95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876.1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项目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037.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037.95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876.1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项目经费增加;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1037.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037.95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876.1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项目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037.95万元,较上年增加876.12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项目经费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37.95万元,其中:
(1)教育支出122.35万元,较上年减少39.92万元,原因是科目使用有所调整,增加住房保障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6.19万元,较上年增加437.4万元,原因是科目有所调整,将四金记入该科目;
(3)卫生健康支出9783.83万元,较上年减少96.94万元,原因是科目有所调整,增加住房保障支出科目;
(4)住房保障支出575.58万元,较上年增加575.58万元,原因是科目进行调整,新增科目;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37.95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9208.82万元,较上年增加580.65万元,原因是科目有所调整,将部分科目划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科目进行核算;
商品和服务支出496.51万元,较上年减少1022.59万元,原因是当年经济分类科目有所调整;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32.62万元,较上年增加1318.06万元,原因是科目有所调整,将四金记入该科目;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37.95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36.60万元,较上年增加41.08万元,原因是工资调整,项目经费增加;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07.29万元,较上年减少1079.91万元,原因是科目进行调整;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9161.44万元,较上年增加596.9万元,原因是工资调整,项目经费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32.62万元,较上年增加1318.05万元,原因是科目进行调整;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8万元,较上年减少1.05万元,少的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8元,较上年持平,公务招待费0元,较上年减少0.25万元,原因是开源节流,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会议费预算支出0.8万元,较上年增长0.8万元,根据单位实际需求严格按照功能分类科目进行预算。
培训费预算支出0.71万元,较上年增长0.71万元,根据单位实际需求严格按照功能分类科目进行预算。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7辆,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11台(套)。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当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61.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16.44万元。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037.95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0.2万元,较上年减少0.8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开源节流,较少人员办公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文字说明,机关运行经费为必须解释的专业名词,其他专业名词解释可由部门根据业务内容等自行选择。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招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指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丧葬费,遗属补助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4、项目支出: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计划。
第四部分公开报表
(见附件内容)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