鄠邑区秦岭保护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牵头建立全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基本制度;贯彻执行有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和基本制度;牵头拟订全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根据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编制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级规划,协调督促各相关部门编制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综合协调各类规划衔接工作。

(三)负责贯彻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产业和建设项目准入制度,对产业和建设项目进行准入初审;负责牵头建立跨部门项目联审机制;督促区级相关部门和镇街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对保护区域内拍摄电影、电视、广告和音像资料或者举办其他大型活动进行监督。

(四)负责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日常巡查工作;负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平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区级相关部门、街镇开展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负责组织协调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较大案件、跨区域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部门派驻参与联合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区级相关部门、镇街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巡查和执法工作。

(五)负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拟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制度和执法事项清单并组织实施;受相关部门委托或经批准相对集中履行有关行政处罚权;依法查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内违规建设和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六)负责建立健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络化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信息监控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数据信息共享。

(七)参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内重大事项决策,统筹协调推进相关工作落实。

(八)负责组织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牵头组织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

(九)负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负责对区级相关部门和镇街(景区管理局)履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职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十一)负责林业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林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林业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林业、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湿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负责林木种子管理和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负责主要林木良种之外其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

(十二)负责森林、湿地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荒漠等动态监测和评价。负责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和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和监督管理,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物猎捕、驯养繁殖和野生植物采集、培植以及经营利用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区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国有林场、国有林区、草原和基层林业基本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林产业质量监督。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

(十五)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监督、协调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六)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七)推动并开展林业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交流合作。组织拟订并实施林业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拟订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协调有关对外合作条约、协定在全区的履行工作,参与处理涉外林业领域事务。

(十八)关于森林防火方面职责分工。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指导各镇街(景区管理局)、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预案编制,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配合中、省、市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灾害指挥部有关工作,承担区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森林和草原火灾等防治工作;会同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区林业局)、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鄠邑分局、区水务局、区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区林业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全区森林和草原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承担森林和草原火灾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必要时,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区林业局)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九)职能转变。

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加强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管理工作。一是坚持依法依规保护秦岭。建立健全全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基本制度。二是加强监督考核力度。完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办法,提高对区级相关部门和沿山镇街(景区管理局)履行职能情况的督查频次。三是构建信息化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络化管理制度,加快建设信息化监管平台,提升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加强日常巡查和综合执法工作。建立健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制度,建立跨部门联合巡查和综合执法机制,推进执法信息互通,督促协调各部门和镇街(景区管理局)共同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巡查执法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秦岭保护局内设8个机构(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植树造林科、执法监督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规划和产业发展科、科技信息和网格化管理科、生态保护科)和市公安局鄠邑分局森林公安局(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立足绿色发展,切实增强做好秦岭保护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以“两条例一办法”为重点,多措并举深化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强化干群保护意识,营造人人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使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三是进一步对照《西安市鄠邑区2019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工作实施方案》,对长效机制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是严格对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五乱”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做到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持续做好秦岭“五乱”治理工作的牵头负总作用。

五是加快黄柏峪建筑石料矿和涝峪纸坊甘岔沟地质灾害区的生态修复工作,高标准推进植被复绿工程,做好苗木管护,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机制作用,主动管山、护山,切实做到整治到位、修复到位、保护到位。

六是进一步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夯实网格员职责,充分发挥网格员力量与执法力量形成互补,强化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加大林木和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综合利用各种力量实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全覆盖,对破坏生态的违纪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无禁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1个,包括: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14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事业编制171人;实有人员242人,其中行政34人、事业20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机构改革后原秦岭办属于事业单位,人员转隶未办结,人员关系还在原单位名下。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6483.46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483.46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3972.7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林业局与秦岭办合并),成立秦岭保护局,原单位职能合并,项目资金增加;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6483.46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增减变化及原因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483.46万元,较上年增加3972.73万元。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83.46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130201)375.11万元,较上年减少92.87万元,原因是今年财政进行压缩人员及办公经费等;

(2)事业运行(2130204)1475.87万元,较上年减少410.77万元,原因是今年财政进行压缩人员及办公经费等;

(3)其他林业支出(2130299)959.51万元,较上年增加885.01万元,原因是今年财政拨付了家具公司人员购买服务(工资)款;

(4)林业执法与监督(2130213)35.45万元,较上年增加3.85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5)林业防灾减灾(2130234)82万元,较上年增加32万元,原因是增加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资金增加。

(6)森林资源培育(2130205)30万元,较上年增加30万元,此项目为义务植树,原因是上年无此科目统计到其他支出里。

(7)其他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10399)143.46万元,较上年减少106.14万元,原因是西高新托管草堂镇后,秦岭办道路养护费不再做预算。

(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61.84万元,较上年减少33.47万元,原因是国家养老事业比例降低。

(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7.85万元,较上年增加1.18万元,原因是年初缴费基数上调。

(10)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12.91万元,较上年增加1.83万元,原因是年初缴费基数上调。

(11)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69.75万元,较上年增加11.12万元,原因是年初缴费基数上调。

(1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3.48万元,较上年增加3.48万元,原因是上年无对应科目。

(13)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110199)203.36万元,较上年增加203.36万元,原因是为做好大秦岭保护,制订网格化管理,新项目资金增加。

(14)生态保护(2110401)2500万元,较上年增加2500万元,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后,单位职能发生变化,此项目为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增加项目资金。

(15)住房公积金(2210201)276.86万元,较上年增加129.21万元,原因是年初缴费基数上调。

(16)借款还本支出(2310303)46万元,较上年增加46万元,日元贷款陕西植树造林项目,持续还贷项目。因上年列入到其他科目类。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83.46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2481.63万元,较上年增加279.8万元,原因是人员增长及人员工资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211.61万元,较上年增加957.23万元,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林业局和秦岭办合并),人员经费增加,项目资金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9.36万元,较上年减少2.16万元,原因是享受遗属补助的人员减少;

资本性支出(310)46万元,较上年增加46万元,日元贷款陕西植树造林项目,持续还贷项目。因上年列入到其他科目类,本年属于增加;

其他支出(399)2734.86万元,较上年增加2691.86万元,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林业局和秦岭办合并),职能增加,秦岭保护资金增加。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83.46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359.28万元,较上年减少4.96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退休自然减资;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022.9万元,较上年增加837.86万元,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林业局和秦岭办合并),项目资金增加;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3)46万元,较上年增加46万元,日元贷款陕西植树造林项目,持续还贷项目。因上年列入到其他科目类;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2311.05万元,较上年增加431.84万元,构构改革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及社保增加;

社会福利和救助(509)9.37万元,较上年减少2.16万元,原因是享受遗属补助的人员减少;

其他支出(599)2734.86万元,较上年增加2691.86万元,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林业局和秦岭办合并),职能增加,秦岭保护资金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32.02万元,较上年增加了6.68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原秦岭办人员财政不承担经费,今年预算承担经费,所以经费有所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0.34万元,比上年增加0.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68万元,比上年增加3.74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一致。

、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2辆,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20年部门预算无购置车辆计划;无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的购置计划。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0年有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为义务植树30万元。

、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已将项目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2020年将继续推进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 1211.61万元,较上年增加1026.57元,原因是单位机制改革(林业局和秦岭办合并),人员增加经费增加,项目资金增加(家具公司人员购买服务)。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表(秦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