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审计局是区政府的组成部门,位于西安市鄠邑区甘亭街办人民路中段,内设6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政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及企业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农业及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1个下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
(一)区审计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2.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査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3.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的审计报告,向区长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委和区级机关有关部门、镇(街)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国家、省、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区级(含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镇(街)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区级投资和以区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区级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照规定对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以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开展全区审计领城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落实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计算机审计和审计管理专业培训。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区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区审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安全、保密、统计、档案、信访、接待、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拟订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负责全区审计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
推动建立健全区级内部审计制度,对全区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负责对本机关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负责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负责对有关部门和区属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负责审计管理专业培训;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负责审计稽核工作;贯彻落实地方性审计法规、规章,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起草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的审计报告,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负责审计整改事项的跟踪督促和检查验收并提交整改结果,对整改不到位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提出责任追究意见;负责衔接审计线索移送、审计结果会商、审计结果公开等工作;负责起草向区人大上报审计问题整改的工作报告。
2.财政金融审计科。负责审计国家、省、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审计区级(含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镇(街)政府(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转移支付资金;负责审计区级金融机构和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境内外资产、负债、损益;负责审计区级金融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3.行政事业与企业审计科。负责区政府相关部门及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现场审计;负责审计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区政府相关部门及直属单位、镇(街)政府(办事处)管理的各类专项资金;组织审计区级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区属国有事业组织的境外项目资产、负债和损益;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组织审计全区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负责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不含金融机构、施工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对区属国有企业的境外投资企业开展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4.农业农村与社会保障审计科。负责审计区政府有关部门管理和镇(街)政府(办事处)管理的农业农村、水利、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乡村振兴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负责审计区政府相关部门、镇(街)政府(办事处)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5.经济责任与自然资源审计科。负责对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区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对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承担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负责对自然资源管理、利用、开发、保护和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情况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承担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6.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负责审计区政府投资、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预算和项目竣工决算;负责对区属国有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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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财政审计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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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行政事业及企业单位的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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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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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组织部的委托,完成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5、完成上级审计机关统一安排的审计工作任务。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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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拟变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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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安市鄠邑区审计局本级(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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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西安市鄠邑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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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9人;实有人员27人,其中行政18人、事业9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1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474.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4.1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90.33万元,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的增加以及工资基数和个人部分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增加。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474.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74.1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90.33万元,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的增加以及工资基数和个人部分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74.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4.1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90.33万元,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的增加以及工资基数和个人部分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增加;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474.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74.1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90.33万元,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的增加以及工资基数和个人部分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74.16万元,较上年增加90.33万元,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的增加以及工资基数和个人部分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4.16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396.30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2010801)180.80万元,较上年减少21.47万元,原因是各项保险及公积金从行政运行中剔除了,单列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
审计业务(2010804)106.11万元,较上年增加16.71万元,原因是政府购买服务的增加;
事业运行(2010850)58.10万元,较上年增加1.12万元,原因是工资基数的增加;
其他审计事务支出(2010899)51.29万元,较上年增加16.11万元,原因是业务需要购置一批办公电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33.50万元,较上年增加33.50万元,原因是从行政运行中剔除后单列;
(3)卫生健康支出(210)10.75万元,较上年增加10.75万元,原因是从行政运行中剔除后单列;
(4)住房保障支出(221)33.61万元,较上年增加33.61万元,原因是从行政运行中剔除后单列;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4.16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290.70万元,较上年增加55.47万元,原因是个人部分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增加以及工资基数增加造成各项保险的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65.11万元,较上年增加16.86万元,原因是委托业务费的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0.36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资本性支出(310)18万元,较上年增加18万元,原因是业务需要购置一批办公电脑。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4.16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214.70万元,较上年增加34.69万元,原因是个人部分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增加以及工资基数增加造成各项保险的增加;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54.22万元,较上年增加18.21万元,原因是委托业务费的增加;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18万元,较上年增加18万元,原因是业务需要购置一批办公电脑;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86.89万元,较上年增加19.43万元,原因是个人部分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增加以及工资基数增加造成各项保险的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6)0.36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1、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2、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7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12.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7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12.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当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政府采购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54.22万元,较上年增加18.21万元,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的增加。具体安排为办公费23.59万元,邮电费2.1万元,物业管理费24.7万元,差旅费17.81万元,委托业务费73.8万元,劳务费3.74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培训费2.5万元,维修费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9万元等。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在部门预算中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数。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工资福利支出:指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生活补助等。
5.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6.项目支出:指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9.编制人数:是指经政府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数。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见附件1内容)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