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西安市鄠邑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是区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位于西安市鄠邑区甘亭街道人民路2号,内设5个机构,分别为:综合科、项目科、征收安置科、改造事物科、法规宣传科,单位编制15名,现共有人员19名,其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研究拟订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配套政策和规章草案。
(二)研究拟订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推进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作任务落实,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综合考核、专项考核指标日常监测和报送工作。
(四)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
(五)负责列入中省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计划申报有关工作,协调做好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发行和政策性银行贷款等有关融资工作。
(六)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调查摸底工作,拟订年度实施改造项目的范围并组织实施。
(七)协调办理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国土、规划、建设等报审手续以及水电气暖等市政配套手续。
(八)负责和指导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的实施工作。
(九)负责协调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的社区建设、集体经济体制改革等无形改造工作有关问题。
(十)督促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竣工验收,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遗留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和资产移交工作。
(十二)负责协调推进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营商环境提升、咨询服务和项目招商等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政策法规宣传和相关信访维稳工作。
(十四)负责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信息化建设及信息、档案、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建立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基础数据库并动态更新。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进一步完善房屋搬迁体制机制,加大对全区旧城改造项目、棚户区项目改造力度,提升鄠邑区副中心城市形象。
2、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相关镇政府、街办及项目实施单位依法依规做好全区2020年棚改项目计划的申报工作,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
3、做好全区棚改计划的摸底调查、申报和搬迁补偿方案的编制报审工作,进一步做好全区棚改项目库的包装建立工作。
4、做好西户高新区、沣京工业园、涝河渼陂湖水系改造项目区域内房屋征收改造项目改造计划、改造实施方案的报审工作。
5、指导房屋征收项目实施单位做好房屋征收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0个,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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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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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安市鄠邑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机关)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实有人员19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19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2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21.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2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21.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21.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2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21.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8万元,较上年增加21.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8万元,其中:
(1)人员运行(2010399)184.38万元,较上年增加26.62万元,原因是人员增资;
(2)公用经费支出6.38万元较上年减少1.12万元原因是公用经费预算支出减少;
(3)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7.22万元较上年减少3.78原因是专项业务经费预算减少。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8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84.38万元,较上年增加26.62万元,原因是人员增资;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3.6万元,较上年减少4.9万元,原因是财政经费预算压缩减少。;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8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84.38万元,较上年增加26.62万元,原因是人员增资;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基本支出6.38万元,较上年减少1.12万元,原因是公用经费预算支出减少;专项业务支出17.22万元,较上年减少3.78原因是专项业务经费预算减少。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1、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2、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万元,较上年减少4万元(8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取消。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0%);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费用0万元,较上年减少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取消公务用车。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85台(套),国有资产原值29.6万元,均为办公设备。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我区已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现处于初步实施阶段,除区扶贫办扶贫重点项目资金外暂不公开,其他部门均公开空表。需公开项目绩效目标如下: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8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6.38万元,较上年减少1.12万元,主要公用经费压缩,2020年主要统计的是机关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文字说明,机关运行经费为必须解释的专业名词,其他专业名词解释可由部门根据业务内容等自行选择。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事业运行:反映单位的基本支出。
4、编制人数:是指经政府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数。
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等。
6、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见附件内容)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