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相关行业综合性、系统性重大问题研究,拟订相关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重大课题研究,负责组织城建项目、城市更新项目的论证、储备;参与编制审查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和城市设计工作;参与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和规划方案的审查,组织审查城建项目、城市更新项目方案设计;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三)拟订城市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财政、审计部门监督管理城建资金使用;综合管理城建项目利用外资工作,提出城建投融资建议;负责城市建设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负责城市建设相关收费管理;负责建设档案管理。
(四)负责全区城市道路桥涵、排水管网设施等管理工作,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实施。
(五)负责区管城市建成区道路桥涵运行维护管理。承担区管城市建成区道路桥涵及相关附属设施的安全监测、维修养护和日常管理。
(六)负责城市路灯照明和夜景亮化管理。承担城市路灯照明及相关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区路灯照明和夜景亮化工作;负责行业节能管理。
(七)负责城市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等工作的监管;指导、监督各镇街燃气管理工作,规范燃气行业工作。
(八)负责集中供热经营、服务、使用及设施保护等工作的监管;指导、监督各镇街集中供热管理工作,规范集中供热行业工作。
(九)负责城市管理相关基础设施的维护、改造。统筹、指导相关基础设施维护、改造项目,组织实施区管城市建成区项目;参与相关基础设施的竣工验收;组织接收区管相关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十)负责城市排水设施运行管理。承担城市排水管网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运行管理及水质、水量监测和设施安全监测;负责城区市政设施的防汛排涝工作;指导各镇街排水设施的维修养护工作。
(十一)承担监督指导全区村镇建设,促进城乡建设统筹发展的责任。指导全区重点村镇、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和试点村庄、传统村落建设;指导全区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村内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小城镇建设和村庄人居环境改善。
(十二)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其排水、照明配套附属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市政工程建设方案的制定、施工协调工作;负责牵头推进打通断头路等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城市快速路系统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
(十三)承担监督管理建筑业、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指导建筑活动,培育、规范建筑市场,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负责全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建设市场管理与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运行和维护;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建设监理、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和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人员、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十四)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监督管理;负责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和工程设计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
(十五)承担建筑节能推进和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全区建筑节能推进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与市场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项目,推进节能降耗;负责建筑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负责散装水泥(含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预制构件)行业管理、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全区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管理工作。
(十六)承担批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备案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文明工地创建工作;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七)负责建立完善全区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体系,组织实施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相关政策;负责编制和实施全区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建设和分配计划。
(十八)拟订房地产开发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房地产业政策;负责规范和引导房地产行业发展;牵头推进住宅产业化工作;负责统筹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调控措施、规章制度;负责建设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开展房地产市场综合统计监测、分析,提供动态信息和政策咨询服务。
(二十)负责全区直管公房的经营管理;指导各镇、街对辖区内房屋使用进行安全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安全技术规范管理制度、编制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安全鉴定;负责房屋物业服务行业管理,监督指导各镇、街物业管理行政监管工作、统筹物业保修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房屋交易和政策性房屋产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房屋交易和政策性房屋产权管理有关政策;负责规范全区房屋租赁管理秩序;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二)推进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区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公有住房出售的政策指导、产权界定和房改方案审批;负责单位职工住房建设项目审批;负责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的核准。
(二十三)负责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负责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计划;负责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
(二十四)负责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负责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相关实施细则的制定和落实;负责编制年度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的综合协调、检查考核。
(二十五)贯彻执行有关人民防空和地下空间综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十六)组织编制平战综合防护建设发展规划和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负责人防工程的立项、验收、预算、决算等项目的管理;负责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七)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和建设规划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协调有关部门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二十八)负责落实全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防护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人防工程易地开发建设及指挥工程建设;指导各镇街开展验收后交付使用中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
(二十九)拟订全区防空袭预案,疏散基地建设规划和人口疏散计划等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十)负责制定全区人防通信警报建设规划,组织人防指挥通信网络建设和战备执勤。
(三十一)负责全区人防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
(三十二)负责组建和训练全区防空专业队伍,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
(三十三)协调利用全区人防系统设施和资源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承担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任务。
(三十四)制定全区人防民防宣传教育计划;指导开展防空防灾知识教育。
(三十五)管理区本级人防经费和人防国有资产;编制人防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三十六)拟订全区人防平战结合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开发利用,提高人防工程开发利用水平。
(三十七)组织全区加强要地防空与城市防卫。战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袭斗争。
(三十八)依法对建筑市场、工程质量、房地产交易、房屋租赁、物业服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屋使用安全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组织、协调、指导纠纷协调处理。
(三十九)代管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四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内设7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城乡建设科、建筑业管理科、住房保障科、公用事业科、人防科、综合执法科。行政编制21名,其中:局长1名,局党委副书记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8名(含总工程师1名)。现实有人员22名。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2020年我局组织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实施沣京大道拓宽改造项目、南北七号路拓宽改造项目等。
2、年内主要组织实施惠民路雨污分流及路面改造、团结路和余北路道路排水提升、娄敬路及草堂路提升改造、车站北路道路排水、(人民路至谭滨四路)段给水管道、全运会周边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全运会周边人行道提升改造、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等民生工程等。
3、完成财政预算收入8000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亿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1个,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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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鄠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
|
2. |
鄠邑区城建监察中队 |
|
3. |
鄠邑区市政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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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鄠邑区城市建设档案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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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鄠邑区规划管理处 |
|
6. |
鄠邑区房改委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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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鄠邑区建筑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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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鄠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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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鄠邑区房地产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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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鄠邑区村镇建设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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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鄠邑区燃气热力管理站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08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187人;实有人员241人,其中行政22人、事业2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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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单位名称 |
单位 性质 |
经费管理 方式 |
人员(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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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数 |
实有数 |
|||
|
鄠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
行政 |
全额 |
21 |
22 |
|
鄠邑区城建监察中队 |
事业 |
全额 |
34 |
33 |
|
鄠邑区市政管理处 |
事业 |
全额 |
26 |
26 |
|
鄠邑区城市建设档案馆 |
事业 |
全额 |
7 |
7 |
|
鄠邑区规划管理处、村镇管理站 |
事业 |
全额 |
15 |
22 |
|
鄠邑区房改委办公室 |
事业 |
全额 |
16 |
16 |
|
鄠邑区燃气热力管理站 |
事业 |
全额 |
11 |
7 |
|
鄠邑区房地产管理所 |
事业 |
全额 |
29 |
44 |
|
鄠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事业 |
差额 |
8 |
16 |
|
鄠邑区建筑管理处 |
事业 |
差额 |
41 |
48 |
|
合 计 |
|
|
208 |
241 |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41841040.0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841040.08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0518703.11 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及资本性支出增加;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41841040.0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1841040.08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10518703.11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及资本性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1841040.0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841040.08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10518703.11 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及资本性支出增加;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41841040.0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1841040.08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0518703.11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及资本性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1841040.08元,较上年增加10518703.11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及资本性支出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841040.08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0601)1965078元,较上年增加25.77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事业运行(2010650)19927262.08元,较上年增加104.10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841040.08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20932890.08元,较上年增加275.90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3424750元,较上年增加29.49万元,原因是房管所单位性质变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81600元,较上年增加6.3万元,原因是遗属人员增加。
(2)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841040.08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5011724.72元,较上年增加85.20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752600元,较上年增加24.73元,原因是下属单位房管所性质变更,导致支出增加;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17000000元,较上年增加700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并入人防办,增加人民防空工程项目;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17995115.36元,较上年增加235.64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57600元,较上年减少2400元(4%),减少主要原因是压缩 “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57600元,较上年减少2400元(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
会议费1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培训费46000元,较上年减少24000元(3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大力压缩一般性开支。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2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5台(套)。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我区已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现处于初步实施阶段,除区扶贫办扶贫重点项目资金外暂不公开,其他部门均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89300元,较上年增加0.9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防办并入,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2. 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族补助等。 工资福利支出:指在职干部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遗属补助、奖励金等。
3、项目支出:指根据我局职能职责主要为完成各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主要包括城市道路、绿化、城市管网、广场建设、路灯建设及市政设施维护等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
部门综合预算公开表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