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西安市鄠邑区人大常委会,位于鄠邑区东街7号,单位人员编制23名,现共有工作人员35名,其主要职责有:
区人大常委会的基本任务: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正确实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为实现社会主义新时期的总任务而奋斗。
区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地方性法规制定权;重大国家事务决定权;选举和罢免本级地方国家机关负责人的权力;对本级地方国家机关的监督权。宪法赋予的其他职权。
区人大常委会实行民主集中制,集体决定问题,集体行使权力。凡重大问题,均需经常务委员会会议讨论,做出必要的决议或决定。区人大常委会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依法行使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
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本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对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监督权。
区人大常委会对本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人员和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使任免权;
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区人大常委会每两月至少召开一次。
密切联系人民代表,是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本着人地相宜,便于联系,有利活动的原则,按镇建立代表小组,每季开展活动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视工作需要有计划地组织全面性视察、专题视察或检查。
(二)常委会机构设置
区人大常委会下设一办五委,分别为:人大办公室、人大法制委员会、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关于2020年主要工作,我们从2019年10月开始着手对2020年人大工作进行思考、谋划和调研,并于2020年元月11日至14日召开了鄠邑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对全年工作进行整体安排,在广泛征集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2020年人大工作思路和主要内容。
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人大工作会议和新时代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全面贯彻落实好省市人大和区委的各项工作部署,以“保护大秦岭、融入大西安、建设副中心”为引领,勤勉务实,担当作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强区贡献人大力量。这个思路来源于中央对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指示精神,省市对人大工作的要求,区委一届六次全会和区人代会的精神,以及人民群众对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期盼。今年工作安排总体有5个方面,23项任务。分别是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突出程序把握,做好重大事项决定;突出代表履职,着力发挥代表作用;突出素质培养,加强自身建设;突出全区重点工作,配合做好其他方面的工作。围绕整个工作安排,做到“四个坚持”。
(一)坚持细化任务明职责。今年23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67件具体工作,6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议题达到32项。其中财政经济方面工作12项,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减税降费、工业发展、营商环境提升等工作;人事代表方面工作13项,涉及人事任免、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代表议案建议督办等工作;城乡建设方面工作15项,涉及乡村振兴、城市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民主法制方面涉及对科技进步法、文物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8部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以及配合省市做好立法调研有关工作;教科文卫方面工作14项,涉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基础教育提升、公共卫生管理等工作。另外,涉及制度方面,我们将起草《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意见》《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文件5件。
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我们及时调整常委会工作要点,增加了区人大常委会领导指导联系镇街人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区镇人大代表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区政府统筹企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及营商环境优化等情况进行专项视察调研,对参与疫情防控的优秀代表进行表彰等内容,助力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印发了《致区镇人大代表的一封信》《关于部分区人大代表协助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机关人员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文件,积极组织参与疫情防控、亲商助企、复工复产等工作,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彰显人大作为。
(二)坚持突出重点求实效。结合当前重点工作,在工作中做到“四个突出”。一是突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比如,今年将重点对《野生动物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环保法》《城乡规划法》“一法两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组织代表对法院执行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对法院案件审理情况进行旁听;对检察院扫黑除恶工作情况进行调研。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目的在于促进法律法规在我区更好的落实。二是突出对群众关注问题的监督。比如,对我区园区工业经济发展、河湖水系保护治理三年行动、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十项重点工作”、“三改一通一落地”、全运会场馆建设、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城市品质提升等工作,今年都安排了调研、视察等活动,力求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有效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难点问题。三是突出对有重大影响工作的监督。比如,对国有资产监管、“碧水、青山、蓝天”三大保卫战、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垃圾分类等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视察和检查,以此来推动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四是突出监督实效的提升。比如,改进询问工作机制,加强对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监督,延伸对部分政府组成部门下属单位的监督,加大对垂直管理单位的监督,落实对审计整改问题的跟踪监督,对专项工作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并积极探索刚性监督手段,进一步提升监督工作的效果。
(三)坚持紧扣主题求创新。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始终坚持新时代与时创新,在今年工作中,我们将做到“1234+自身建设”。探索“一项制度”。按照积极稳妥、先行试点、全面推行的原则,探索建立人大代表票决本行政区域内民生实事项目制度,推动民生实事项目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实施“两个活动”。开展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和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加强代表与选民的联系,使代表强化广泛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为民代言的意识。开展“三个提升”。按照镇街人大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要求,推进代表联络工作室规范化建设标准进行再提升;按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新要求,拓展系统功能、加强沟通协作、建立长效机制,促进预算联网监督实效再提升;坚持标准、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依法审查,推动备案审查的质量和水平再提升。狠抓“四项工作”。抓方向把握,完善工作机制,推动“两个机关”建设,制定“两个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提高人大履职水平;抓代表培训管理,增强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抓议案建议办理,采取多种形式,提升办结率和满意度;抓创先争优,开展优秀议案建议、优秀履职代表评选等活动,激发代表履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自身建设”。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一线解难题助发展。积极在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四强四提升”主题实践活动,即:强政治,提升品德锤炼;强精神,提升工作士气;强能力,提升履职水平;强作风,提升务实形象,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四)坚持统筹兼顾抓落实。为确保能够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我们将在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中,统筹兼顾,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做好疫情防控与推进人大各项工作任务相结合。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影响,一季度部分工作没有按照年初工作要点安排推进,我们将统筹进行安排,在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同时,积极调整推进人大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努力做到任务不减、目标不变、标准不降;二是把对法律法规的监督与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相结合。我们将安排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按照各自工作职能对涉及的相关领域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学习,通过对法律法规的熟悉掌握,找准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切实推动全区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三是把突出人大主责与配合区委工作相结合。我们将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增强监督实效、科学决策重大事项、着力发挥代表作用,不断推进民主法治现代化进程。同时,紧紧围绕党委的决策部署,坚持与党委、政府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按照党委总体安排,积极参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扫黑除恶等工作,强化督导检查,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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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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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本级(机关)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9人;实有人员27人,其中行政23人、事业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6人。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5786909.9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86909.92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212300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上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5786909.9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786909.92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1212300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上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786909.9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86909.92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1212300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上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5786909.9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786909.92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增加1212300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上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786909.92元,较上年增加1212300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上调。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86909.92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0101)2864566元,较上年减少428700元,原因是压缩经费;
(2)人大会议支出(2010104)570000元,较上年增加450000元,原因是将法定会议人代会纳入预算;
(3)人大立法(2010105)60000元,较上年增加10000元,原因是加强立法调研员队伍建设;
(4)人大监督(2010106)60000元,较上年增加10000元,原因是完善监督网络硬件设施;
(5)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2010107)29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
(6)事业运行(2010150)242948元,较上年增加242948元,原因是新增事业人员工资;
(7)其他人大事务支出(2010199)794000元,专项业务经费较上年无变化;
(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080505)379738.2元,较上年增加379738.2元,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单列;
(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11313.12元,较上年增加11313.12元,原因是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单列;
(10)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101101)111079.32,较上年增加111079.32元,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单列;
(11)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02)10820.52元,较上年增加10820.52元,原因是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单列;
(1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6528元,较上年增加6528元,原因是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单列;
(13)住房公积金(2210201)385916.76元,较上年增加385916.76元,原因是今年住房公积金单列。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86909.92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3272789.92元,较上年增加795900元,原因是工资福利上调;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514120元,较上年增加421400元,原因是增编事业单位2个;
(2)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86909.92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3272789.92元,较上年增加795900元,原因是工资福利上调;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514120元,较上年减少421400元,原因是增编事业单位2个;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0元,较上年无变化;
机关资本性支出(二)(504)0元,较上年无变化;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0元,较上年无变化;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506)0元,较上年无变化。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1、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2、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721400元,较上年增加453400元(6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法定会议人代会经费列入预算,且常委会会议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1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公务用车运行费100400元,较上年减少19600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450000元,用于召开法定会议第十七届四次人代会。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33480元,较上年减少10520元,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 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7.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