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鄠邑区农业局是区政府的组成部门,内设10 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计财科、种植业和农产品质量管理科、果业管理科、畜牧兽医科、农机科、农业产业化科、农经及农村能源管理科、综合开发工程科、纪检监察室。机关编制25名,现实有行政人员21名,其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农业、畜牧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区农业、畜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全区粮食、蔬菜、果品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蔬菜、果品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改善;研究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核、申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四)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工作,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区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出口建议;负责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指导全区休闲农业发展;负责全区果业工作。
(五)组织、协调全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负责果树种子苗木经营许可(除苹果、梨、猕猴桃树等主要果树);负责草种生产、经营许可;承担农作物种子、农药、兽药的许可,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监督管理责任;监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对农机化作业生产安全监管工作; 负责联合收割机牌照和证照、联合收割机驾驶员证照核发工作;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度检验工作;组织机械化农业生产,提高农机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六)负责农业信息化体系建设和信息服务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管理、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
(七)负责全区农业科研和农技推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项目;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八)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九)负责全区农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十)承办区政府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承担农业援助项目的监管责任。
(十一)负责全区农业生态建设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负责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
(十二)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起草有关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实施办法;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负责动物防疫、诊疗许可证,动物检疫合格证以及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负责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负责监督全区动植物(除森林外)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动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十三)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四)拟订全区饲料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建设和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区动物卫生有关工作;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防疫、检疫、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管理工作;负责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从事诊疗活动的注册和取得执业助理兽医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辅助活动的备案;负责全区兽医、兽药管理体系和队伍建设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区畜禽品种、畜产资源、饲料资源的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和生态建设工作;负责种畜禽疫病预防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责任;承担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十五)拟订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牵头负责农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农业标准化发展规划、计划,开展农业标准化绩效评价;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指导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风险评估和农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工作奖励;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负责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牵头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指导大宗农产品流通销售工作。
(十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9年我们要突出抓好“六项重点工作”:
(一)持续培育壮大葡萄产业。全方位发力,为提高“户县葡萄”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而战,推动葡萄产业提档升级。一是统筹各方力量,建立齐抓共管机制。定期召开葡萄发展联席会议,加强联合执法和技术规范推广,坚持严格执法监管和推进标准生产两手抓、“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从而规范种植户投入品使用行为。二是强化组织化服务管理,组织葡萄产业联合会引导行业自律,规范产业发展。三是举办2019年葡萄文化节,持续不断加大宣传营销战略的落实,扩大和提升宣传层次和效果。
(二)继续实施产业扶贫行动。一是继续抓统筹聚合力,协调各种力量,充分利用大产业扶贫格局,脱贫不脱政策,建立产业扶贫长效机制。二是继续抓好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三是继续运用技术服务110平台和技术服务队力量,解决贫困户发展产业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三)实施农村环境治理三年行动。牵头组织实施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全面掌握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加强26个以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加快推动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四)实施现代农业园区引领行动。2019年全区的园区建设要将工作的重心放在园区功能的拓展上,重点实施田园综合体建设,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样板。积极探索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同步”、一二三产业“三产融合”、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 “农业园区+田园综合体”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的模式,新增或提质增效形成2-3个市级以上农业园区,并启动建设荣华田园综合体。
(五)继续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继续广泛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245个村产改任务;建立区镇村三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通过联营合作,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建立长效的管理运营机制,充分运用二轮承包延期30年政策和确权登记办证成果,探索出台产改运营及管理的指导性政策,鼓励引导集体经济组织按章办事、有序改革,盘活用好集体资产资源。
(六)创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强化产前源头控制、产中过程监管、产后质量追溯三大环节管控,提升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力争2019年底完成鄠邑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农业局的部门预算包括农业局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2个,包括:西安市鄠邑区农业局本级(机关)、西安市鄠邑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西安市鄠邑区种子管理站、西安市鄠邑区农业机械管理站、西安市鄠邑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西安市鄠邑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西安市鄠邑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安市鄠邑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西安市鄠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西安市鄠邑区农村能源办公室、西安市鄠邑区农业信息中心、西安市鄠邑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56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231人;实有人员262人,其中行政21人、事业241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0辆,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2019年正在研究推进绩效目标管理,拟于2020年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2919.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19.95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616.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2919.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919.95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616.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919.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19.95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616.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2919.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919.95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616.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919.95万元,较上年增加616.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15.95 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130101)239.20万元,较上年增加17.48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2)事业运行(2130104)2274.82万元较上年增加492.7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同级财政将人员社保经费的单位部分经费预算拨付到单位;
(3)病虫害控制(2130108)13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原因是动物疾控中心的非税收入预算与上年预算的金额相同功能科目调整;
(4)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130106)15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5)执法监管(2130110)29.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的功能科目调整;(6)农业行业业务管理(2130112)44.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5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的功能科目调整;
(7)其他农业支出(2130199)156.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9.88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农业农村项目支持力度增加;
(8)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2130111)86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9)农产品质量安全(2130109)6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8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支持力度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19.9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1)2389.87万元,较上年增加593.2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同级财政将人员社保经费的单位部分经费预算拨付到单位;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512.27万元,较上年增加20.06万元,原因是项目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17.81万元,较上年增加3.1524万元,原因是遗属补助标准调整。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19.95万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206.09万元,较上年增加21.31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57.42万元,较上年增加5.78万元,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机关资本性支出为0,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2539.62万元,较上年增加587.1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同级财政将人员社保经费的单位部分经费预算拨付到单位;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506)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6.97万元,较上年减少0.73万元(2.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0%),;公务接待费2.72万元,较上年减少0.34万元(1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25万元,较上年减少0.39万元(1.5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0%)。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9.5万元,较上年减少0.7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本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指对事业单位的经常性补助支出。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