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交警大队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交察大队,位于鄠邑区沣京路东段,内设8个中队及5个科室, 8个中队分别为:督保中队、城区中队、事故中队、车宣中队、余下中队、巡查一中队、巡查二中队、祖安中队和1个车管所。人员行政编制71人,实有人数260,其中正式人员人数91人,公益性岗位55人,临时用工264人。其主要职责有:

(1)贯彻有关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探索适合我市特点的道路交通管理模式,研究分析和预测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制定对策。

(2)安排部署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并指导、检查、监督下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贯彻、落实。

(3)负责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和区交警业务的指导工作。

(4)实施公安道路交通的改革、指挥、管制、堵截任务。

(5)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及道路交通事故复核认定。

(6)负责全市机动车辆的审验、登记、检测、挂牌办证和盗抢机动车、走私机动车的查缉工作。

(7)负责全市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考试、考核办证、验证和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交警系统的队伍建设

(9)事故处理、安全宣传、机动车违章、车辆管制等项工作。

(10)负责区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直接负责并实施城区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保证道路交通顺畅,秩序安定。负责交通安全法规教育思想宣传工作。交通路线巡查,降低交通事故隐患。保障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培训教育。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并加强单位内部安全工作,做到交通事故平稳中求低。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9年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交警大队预算单位情况表

项 目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管理方式

人员(人)

车辆(辆)

总资产(元)

编制数

实有数

编制数

实有数

区交警大队

行政

全额

71

91

33

33

32552104.55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71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71人,其中行政71人、事业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3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9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71.14万元,绩效目标管理按照区统一要求逐步推进。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与财政拨款总体情况

2019年我队预算总数为1571.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71.14万元,较上年增加131.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社保单位部分不再由财政局代缴,是由单位自行缴纳;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

一般公共预算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级科目,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28.64万元,较上年增加158.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社保单位部分不再由财政局代缴,是由单位自行缴纳;公用经费支出162.54万元,较上年增加32.94万元,主要原因是交通安全宣传、交通管理业务量增加,;项目支出72.91万元,主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建设工程。

一般公共预算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28.64万元,较上年增加158.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社保单位部分不再由财政局代缴,是由单位自行缴纳;公用经费支出113.4万元,较上年减少16.2万元,厉行节俭,减少不必要开支;项目支出72.91万元,主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建设工程。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二)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162.54万元,较上年减少,具体安排为办公及印刷费62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万元等。

(三)“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88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185万元,原因是公车改革取消了公务用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维护,减少支出,公务接待费1万元,培训费2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以公开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截止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3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十、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2019年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交察大队部门预算表目录

表1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总表

表2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总表

表3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总表

表4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表6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                 

表7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表8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表9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表10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表

表11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支出表

表12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13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交警大队2019年公开.xls




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