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老龄办是区政府的组成部门,位于区娄敬路北段老年福利中心院内,其主要职责有:
1、为全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陕西省老年人优待证;
2、做好全区老年人高龄老人保健补贴、贫困老人生活补贴、失能老人护理补贴的申领、审核、发放工作;
3、 开展老龄事业调研,深入了解老年人生活状况,促进我区老龄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4、 建立、完善基层老年组织,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5、 宣传各类孝亲敬老典型,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6、 开展社区居家养老、农村幸福院建设、老年餐桌建设、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等工作,为我区老年人安度晚年打下坚实基础;
7、 举办形式多样的老年文化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
8、 为贫困户中70岁以上老人发放孝德基金。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认真履行督促协调职能,推动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好高龄保健补贴的申报发放核查工作。
2.持续推进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夯实老龄工作基础。
3.广泛开展各类老年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4.强化老龄工作宣传,营造良好的敬老助老环境。
5.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促进老龄事业科学发展。
6.开展社区居家养老、农村幸福院建设、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等工作,为我县老年人安度晚年打下坚实基础。
7.加强老龄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0个,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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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西安市鄠邑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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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管理方式 |
人员(人) |
车辆(辆) |
总资产(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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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数 |
实有数 |
编制数 |
实有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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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老龄办 |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3 |
3 |
0 |
0 |
99563 |
截止2018年底,西安市鄠邑区老龄办,通用设备20个,价值70673元,家具用具装具类38个,价值28890元,无公务用车。2019年未安排国有资产购置。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实有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4人。
五、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88.65万元。
六、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与财政拨款总体情况
根据区财政局编制部门预算“二上二下”的有关要求,我单位针对部门行业特点和我区老龄事业发展要求,经过严格认真的测算,编制出我单位系统2019年部门预算。
2019年我单位预算总数为4886500.89元,其中基本支出329649.89元,较上年增加2.77%,主要是单位人员工资增长部分;项目支出预算安排4556851.00元,较上年减少9.83%,主要是2018年9月,秦镇、庞光、草堂三镇由西高新接管,高龄补贴、生活补贴、护理补贴及孝德基金享受人数比上年度有所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15000元,具体安排为办公费5000元、水费1000、电费2000、公务接待费2000元、其他商品与和服务支出5000。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6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000元,与去年持平;因2016年车改,本单位已无公务车辆,因此公车购置费为0,与上年持平,公务车辆运行费为0。
九、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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