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鄠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区政府的组成部门,位于西安市鄠邑区甘亭街办人民路中段新农投大厦5楼,内设7个机构,分别为:行政科、经济体制改革科、农业和社会事业科、综合规划科、重点项目管理科、环境资源管理科、投资科,下属事业单位西安市鄠邑区节能监察中心,机关编制18名,事业编制10名,现共有人员22名,其主要职责有:
1、负责拟定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对全区国民经济运行监测,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
3、拟定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并按规定权限对建设项目进行批准、核准、备案。
4、负责市以上项目扶持引导资金的申报争取。
5、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定全区综合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各专项体制改革。
6、负责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预案,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储备。
7、负责全区节能降耗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并协调实施。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扩大有效投资,促进项目稳定落地。
(二)强化服务保障,助力产业转型升级。
(三)完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乡村振兴。
(四)加快三产融合,做强全域旅游。
(五)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品质鄠邑”。
(六)深化改革开放,激发发展活力。
(七)实施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
(八)加大多元投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西安市鄠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2 | 西安市鄠邑区节能监察中心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员22人,其中行政18人、事业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3.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年初预算收入323.73万元,较上年增加138.0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3.73万元,较上年增加138.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3.67万元,较上年增加53.0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09.34万元,较上年增加85.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72万元,与上年持平。
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除人员正常工资调整外主要是社保政策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纳入单位预算。商品服务支出增加主要是新增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23.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3.7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138.04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政策调整及新增项目支出;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323.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23.7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38.04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政策调整及新增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23.73万元,较上年增加138.04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政策调整及新增项目支出。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3.73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0401)234.36万元,较上年增加81.86万元,原因是社保政策调整及新增项目支出。
(2)事业运行(2010450),较上年增加56.18万元,原因是社保政策调整及新增项目支出。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3.73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213.67万元,较上年增加53.02万元,原因是社保政策调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09.34万元,较上年增加85.02万元,原因是新增项目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0.72万元,与上年持平。
(2)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3.73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77.40万元,较上年增加46.62万元,原因是社保政策调整。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56.24万元,较上年增加35.24万元,原因是新增项目支出。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89.37万元,较上年增加56.19万元,原因是社保政策调整及新增项目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0.72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08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08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支出7万元,培训费支出5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0.58万元,较上年减少0.22万元,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人员调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4、“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 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九、附件:2019年西安市鄠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西安市鄠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总表(见附件)
(二)西安市鄠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总表(见附件)
(三)西安市鄠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总表(见附件)
(四)西安市鄠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件)
(五)西安市鄠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见附件)
(六)西安市鄠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见附件)
(七)西安市鄠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见附件)
(八)西安市鄠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见附件)
(九)西安市鄠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见附件)
(十)西安市鄠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表(见附件)
(十一)西安市鄠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支出表(见附件)
(十二)西安市鄠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见附件)
(十三)西安市鄠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十四)西安市鄠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十五)西安市鄠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专项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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