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鄠邑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是区政府的组成部门,位于鄠邑区人民路中段,内设7个机构,分别为:纪检监察室、办公室、城乡建设科、城乡规划科、住房保障科、公用事业科、财务科。机关编制17名,其中:局长1名,副书记1名,副局长2名, 总工程师1名。现共有人员20名,其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有关城乡规划、测绘、建设、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房屋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公用事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全区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其他指令性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组织制定重点区域城市设计;负责全区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市政工程、道路交通的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四)负责城市设计的规划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街景设计、城市广场等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勘察测绘行业管理,管理勘察测绘成果及应用;组织对全区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五)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光波通信走廊控制及城市道路、管线、管网综合等基础设施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地下水资源、城市结建人防工程建设和易地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排水管网和水质、水量的安全监测工作。
(七)负责组织城建项目论证、储备;参与编制审查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参与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和规划方案的审查,组织审定城建项目方案设计;指导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八)拟订城市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建项目投资概算、决算的审核工作;负责城建项目合同审查和备案管理;会同财政部门监督、管理城建资金;综合管理城建项目利用外资工作,提出城建投融资建议;负责城市建设相关收费的管理;负责城乡建设档案管理。
(九)承担监督管理建筑业、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指导全区建筑活动,培育、规范建筑市场,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负责建筑业市场准入;负责建设工程报建、建设工程招投标、建设监理工作;负责建设企业、从业人员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城乡建设行政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员和建筑施工企业一线工人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管理工作。
(十)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政策规定;负责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工程建设行政执法监察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一)组织拟订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牵头指导推进住宅产业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条件核准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建设。
(十二)负责全区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培育、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负责施工图审查管理和勘察设计质量管理;负责勘察设计市场准入和招投标管理;负责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和工程设计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城市建设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综合协调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牵头拟订城市综合开发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承担监督和指导全区村镇建设,促进城乡建设统筹发展的责任;指导全区重点村镇建设、试点村镇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进小城镇建设、村庄人居环境改善。
(十五)承担建筑节能推进和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全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发展与市场管理工作;负责新型建筑节能材料的推广应用和墙体材料革新发展,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负责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使用市场管理和企业资质管理;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节能降耗。
(十六)负责城市房屋产籍产权管理工作和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登记、房屋权属转移审核、非住宅房屋租赁登记,核发预售许可证及登记备案证。
(十七)负责直管房屋的经营管理;负责全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安全技术规范、管理制度,编制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指导、检查全区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十八)负责房屋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审核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服务活动。
(十九)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公有住房出售的政策指导、产权界定和房改方案审批;负责单位职工住房建设项目审批;负责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的核准。
(二十)依法对全区房地产交易、房屋租赁、物业服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屋使用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组织、协调、指导纠纷调处。
(二十一)负责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向政府和社会提供发展动态、有关信息及政策咨询服务。
(二十二)参与拟订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市政和公用事业投资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公用事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排水、桥梁、隧道、城市照明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的项目建设、维护、管理及安全运营;负责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负责工程建设方案的制定和质量管理,施工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护项目的管理和招投标工作;负责市政工程、综合管线突发事故处理;负责道路范围内各类综合管线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市政管网铺设、管道接用的审批;负责城市供热、燃气等公用事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建设维护单位的资质管理。
(二十三)负责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公共停车场建设的政策,公共停车场建设优惠政策的审核落实;组织编制全区公共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和年度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的综合协调、检查考核。
(二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2019年我局组织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13类75项。计划总投资784718万元,2019年计划完成投资246336万元。主要实施沣京大道拓宽改造、余下雨污分流等建设任务。
2、年内主要组织实施鄠邑区沣京路、南北七号路拓宽改造工程、滨河大道北延伸段、西苑路北延伸段道路排水工程、余下镇道路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车站东路东段道路排水工程、东新路东段道路排水等工程,打通政法西路、车站北路、许滨南路等3条断头路工程,完成13000平方米背街小巷改造等民生工程。
3、完成财政预算收入7000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亿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1个,包括: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鄠邑区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本级 |
|
2. |
鄠邑区城建监察大队 |
|
3. |
鄠邑区市政管理处 |
|
4. |
鄠邑区城市建设档案馆 |
|
5. |
鄠邑区规划管理处 |
|
6. |
鄠邑区房改委办公室 |
|
7. |
鄠邑区建筑管理处 |
|
8. |
鄠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
9. |
鄠邑区房地产管理所 |
|
10. |
鄠邑区村镇建设管理站 |
|
11. |
鄠邑区燃气热力管理站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31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225人;实有人员243人,其中行政16人、事业227人。
2019年西安市鄠邑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所属预算单位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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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管理方式 |
人员(人) |
车辆(辆) |
总资产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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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制数 |
实有数 |
编制数 |
实有数 |
||||
|
鄠邑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
行政 |
全额 |
17 |
16 |
0 |
0 |
911.50 |
|
鄠邑区规划管理所、村镇管理站 |
参公 |
全额 |
25 |
24 |
0 |
0 |
92.09 |
|
鄠邑区燃气热力管理站 |
事业 |
全额 |
7 |
7 |
1 |
1 |
25.45 |
|
鄠邑区城建监察大队 |
事业 |
全额 |
28 |
35 |
1 |
1 |
67.90 |
|
鄠邑区市政管理所 |
事业 |
全额 |
30 |
26 |
1 |
1 |
770.51 |
|
鄠邑区城市建设档案馆 |
事业 |
全额 |
7 |
7 |
1 |
1 |
95.51 |
|
鄠邑区房改委办公室 |
事业 |
全额 |
17 |
17 |
1 |
1 |
93.57 |
|
鄠邑区建筑业管 理服务中心 |
事业 |
差额 |
43 |
48 |
0 |
0 |
413.80 |
|
鄠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事业 |
差额 |
8 |
17 |
0 |
0 |
24.02 |
|
鄠邑区房地产管理所 |
事业 |
自收自支 |
49 |
46 |
0 |
0 |
4964.99 |
|
合 计 |
|
|
231 |
243 |
5 |
5 |
7459.34 |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2018年末资产总额7459.3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5403.37万元,本部门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32.24万元。因我区城区骨架拉大,基础性设施建设较多,我局继续将项目资金投入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中,保证2019年群众出行方便,环境干净整洁。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与财政拨款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预算总数为31322336.9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322336.97元,较上年增加5%,主要原因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级科目,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8173936.97元,较上年减少3%,主要是人员减少;公用经费支出713400元,较上年减少2%,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支出12435000元,较上年增加22%,主要是项目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8173936.97元,较上年减少3%,主要是人员减少;公用经费支出713400元,较上年减少2%,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支出12435000元,较上年增加22%,主要是项目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四)“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60000元,较上年增加10000元。因为村镇建设管理站增加公车维护费用1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因公出国(出境)经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60000元,较上年增加10000元。因为村镇建设管理站增加公车维护费用10000元。
2019年一般性支出中,会议费1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培训费7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
(五)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80000元,较上年减少6%,主要是人员减少,具体安排为办公费80000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我局无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族补助等。 工资福利支出:指在职干部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遗属补助、奖励金等。
2、项目支出:指根据我局职能职责主要为完成各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主要包括城市道路、绿化、城市管网、广场建设、路灯建设及市政设施维护等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3、“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